索引号: 113308240026262858/2023-1214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9-04
发布单位: 住建局 有效性: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04 15:39 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目  录

一、概况...........................................(  )

(一)部门(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五、附件.........................................(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办发〔2018〕5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牌子。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二)负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和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参与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并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标准规范。

(五)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负责并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组织或参与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家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七)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八)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装饰等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九)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十)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监督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拟订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指导人民防空救援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防空防灾演练。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防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各级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疏散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十五)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监督检查各地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

2.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巩固拓展“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图合一”改革成果。继续精简、取消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切实履行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坚持战备建设牵引,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城市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提升人防建设信息化水平,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坚持平战结合,深度开发利用人防资产资源,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开化县市政园林所

2. 开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3.开化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开化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财务核算中心)、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科(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管理科。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81664.52万元,支出总计81664.5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4244.49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490.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036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0,409.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7.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0,127.43万元,占收入合计12.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55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7.57万元,占4.41%;项目支出76043.6万元,占95.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363.16万元,支出总计70363.16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14779.69万元,增长26.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34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6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20.09万元,下降27.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26万元,占1.27%;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1,452.37万元,占4.84%;城乡社区(类)支出17,395.54万元,占58.03%;农林水(类)支出924.25万元,占3.08%;交通运输(类)支出5,300万元,占17.6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0万元,占0.43%;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371.78万元,占14.5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14.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休人员津补贴调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退休人员去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19万元,支出决算为7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76万元,支出决算为5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53万元,支出决算为5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109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7.82万元,支出决算为99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考核奖等基本支出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科目下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4.44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追加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4064.28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调整功能科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80.59万元,支出决算为29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调整功能科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4.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236.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75.43万元,支出决算为5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2.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4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退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补贴缴费基数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5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78%。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25.47万元,增长188.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421.2万元,占5.9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7,988.76万元,占94.01%;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9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0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2.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8.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下达时调整功能科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1.23%,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严格按定额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占77.88%,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7.48%,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导致燃料费增加,车龄长导致维修费增加,保险年检及其他费用增加,过路过桥费增加,均在规定标准内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占22.12%,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47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本项支出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3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定额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3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定额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2.34%。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累计34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接待招商引资企业人员来访、外地企业来访、市外单位来访等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在财政下达控制数内支出,严格按标准报销。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企业人员来访、外地企业来访、市外单位来访等支出。接待32批次,累计34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197.9万元,下降62.91%,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3.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8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住建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作业用车及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住建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481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45%。组织对2022年度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凤起花苑收购款、财政专项—美丽城镇等1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793.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47%。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住建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污水处理项目服务费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污水处理项目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3.68万元,执行数为1447.37万元,完成预算的67.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合同服务范围内所有纳管污水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并达到标准排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污水处理量日益增加,难以估算明确的数值纳入年度预算资金中。下一步改进措施:每年城市污水处理费有资金保障,能按时拨付。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0.25万元,执行数为1371.17万元,完成预算的92.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运行费支付,焚烧厂安全稳定运行,环保排放达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不及时,与运维公司之间存在问题需要协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拨付,积极协调问题。

1.jpg

2.png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志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9.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4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反映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1.2022年度部门决算11张公开表

2.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xls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XLS

下属单位公开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