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2265/2023-1220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27 | |
发布单位: | 县资源规划局 | 有效性: |
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时间:2023-09-27 09:32
来源:
县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备注 |
1 | 土地闲置费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详见文件 | 国土资源部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
2 | 耕地开垦费 | 40元/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 浙政发〔2008〕39号、浙委办〔2012〕55号、浙政办发〔2014〕25号 | |
3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小微企业免缴)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浙价费[2018]145号;衢营商发[2020]13号 | |
4 | 采矿权使用费 | 国家实行采矿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