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5253/2023-1217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9-12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有效性:
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时间:2023-09-12 15:42 来源: 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指南》将随着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公开

方式

文号

公开

日期

发布

单位

有效性(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计划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任免、统计信息、工作信息、信息公开年报9个一级类别和13个二级类别。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091257/index.html (开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指定地点为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公开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70-6529880。

本机关还将采用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县发改局办公室;地址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公开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70-6529880;传真号码:0570—6014447;邮政编码:324300。

(二)提出申请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网络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091257/index.html)依申请公开平台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发改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五)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如无特殊理由,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本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10)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六)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依据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开化县监察局举报。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014162,传真号码:6014162,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开化县监察局联系电话:6014641、6023110,传真号码:6013863,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开化县法制办行政复议科,联系电话:6014681,传真号码:6014162,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开化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6014317、6014274,传真号码:6014274,通信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岙滩新区,邮政编码:324300。


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x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