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2858/2023-109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21 | |
发布单位: | 住建局 | 有效性: | |
文件登记号: |
2021年12月,开化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开化县公租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住保办〔2021〕1号)文件,关于申请公租房的热门问题,官方怎么回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
1.华埠镇、芹阳办事处范围内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有哪些?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 户籍条件:具有华埠镇、芹阳办事处所属9个社区的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
2.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当地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6㎡,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
3.经济条件: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开化县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开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为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
1.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2.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3.已与我县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县岙滩村、龙潭村、小桥头村、桃溪村、山甸村、国庆村、星群村、新安村、青联村未享受批地建房,未在我县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且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5.未享受过我县引进人才奖励住房补助、租房补贴和租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
6.经济准入条件参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条件执行。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已与我县范围内的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县岙滩村、龙潭村、小桥头村、桃溪村、山甸村、国庆村、星群村、新安村、青联村未享受批地建房,未在我县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且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3.经济准入条件参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条件执行。
不符合保障的情形: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开化县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名下拥有机动车辆,不包括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
3.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超过(含)30万元;
4.申请家庭成员或其供养的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的;
5.家庭货币财产总额高于60万元;
6.申请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
三、如何线下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于法定工作日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无差别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办理需带材料: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省外户籍的,需提供户籍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状况证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未婚的,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未婚的,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注:以上情况涉及共同申请人的,建议同时携带户口本。)
四、保障方式有哪些?
实物配租(即入住公租房);2.领取租赁补贴。五、办理结果多久知道?经40个工作日办理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将在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公示日结束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将签订《开化县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协议》或《开化县城区公租房租赁合同》,对联审未通过的申请家庭发放书面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