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24/2023-1209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21 | |
发布单位: | 县委统战部 | 有效性: |
关于拟列入开化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公示
时间:2023-08-21 10:50
来源:
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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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1〕29号)的规定,为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增强透明度,决定将拟列入开化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民宗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30日
联系人: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郑林曦之
联系电话:0570-6510396
开化县民宗局
2023年8月21日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第二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