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5921/2023-1203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02
发布单位: 公安局 有效性:
保安员证核发服务指南
时间:2023-08-02 15:17 来源: 行政审批服务科 浏览次数: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领保安员证;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国务院  2009-10-13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部  2010-02-03

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  初中以上学历

(四)  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  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有效身份证件;

(二)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四、省级法律依据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开化县公安局

八、决定机构

开化县公安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办法》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十一、禁止性要求

《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规定: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领保安员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保安服务工作要求,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发给保安员证。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保安员证申领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纸质版)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浙江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F区公安综合受理窗口(F01-F08);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

即办

受理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核准

8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拟准予意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拟不同意意见。

决定

7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0个工作日

受理人员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

 

十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与网上办理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一)对符合条件的,考试合格的,核发《保安员证》;(二)对符合条件的,考试不合格的,可安排补考;(三)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关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0-601390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0-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public?areacode=330824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浙江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F区公安综合受理窗口(F01-F08)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0-601390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次数说明:保安员要到现场参加考试

 

附录1 保安员证核发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保安员是否可异地使用?

解答:保安员证采用全国统一样式,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2、问题:

我县是否设有考试点?

解答:设立考点。

3、问题:

保安员证是否有有效期限?

解答:保安员证在未被吊销的情况下,不需要年检,可长期使用。

4、问题:

考试都涉及哪些内容?

解答:涉及治安、交通、消防、救护、保安服务管理等。

5、问题:

是否有模拟试题可供练习?

解答:在网站“金华公安服务在线”中有模拟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