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5921/2023-1203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02 | |
发布单位: | 公安局 | 有效性: |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领保安员证;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国务院 2009-10-13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部 2010-02-03
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 初中以上学历
(四) 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 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有效身份证件;
(二)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四、省级法律依据
无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开化县公安局
八、决定机构
开化县公安局
九、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办法》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十一、禁止性要求
《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规定: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领保安员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保安服务工作要求,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发给保安员证。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保安员证申领表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纸质版) |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浙江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F区公安综合受理窗口(F01-F08);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办 | 受理人员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核准 | 8个工作日
| 审核人员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拟准予意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拟不同意意见。 |
决定 | 7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1.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受理人员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 |
十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与网上办理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减免说明 |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一)对符合条件的,考试合格的,核发《保安员证》;(二)对符合条件的,考试不合格的,可安排补考;(三)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关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0-601390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0-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public?areacode=330824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浙江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F区公安综合受理窗口(F01-F08)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0-601390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次数说明:保安员要到现场参加考试
附录1 保安员证核发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保安员是否可异地使用?
解答:保安员证采用全国统一样式,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2、问题:
我县是否设有考试点?
解答:设立考点。
3、问题:
保安员证是否有有效期限?
解答:保安员证在未被吊销的情况下,不需要年检,可长期使用。
4、问题:
考试都涉及哪些内容?
解答:涉及治安、交通、消防、救护、保安服务管理等。
5、问题:
是否有模拟试题可供练习?
解答:在网站“金华公安服务在线”中有模拟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