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7743941119/2023-1196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中政〔2023〕2号 公开日期: 2023-01-03
发布单位: 中村乡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
关于印发《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7-10 17:19 来源: 中村乡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乡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2.村三委会组织实施决议示意图;

          3.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汇总表;

          4.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现场踏勘意见表;

          5.中村乡村级工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项审批表;

          6.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审批表;

          7.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表;

          8.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监督记录单;

          9.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变更审批表;

          10.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

          11.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工程款拨款申请单;

          12.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村党支部提议);

          13.中村乡村级特殊工程项目类别。  


开化县中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开政办发〔2018〕101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县委办〔2020〕49号《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工程项目发包使用“三议三公示”民主决策程序的通知》、开政发〔2020〕111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需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村乡域范围内各行政村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各类专项补助、扶持、扶贫资金、山海协作等以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作为资金来源的各类工程项目。

二、前期准备

1.计划申报。项目建设计划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三委组织商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形成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村民代表大会上必须征求全体村民代表对每个项目的建设意愿。每年3月底前,各集中申报一次本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后期增加的项目随时申报。所有的拟建工程项目必须报送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进行备案。

2.现场踏勘。项目办在收到各村拟建项目后,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一般由该工程分管领导、职能站所负责人、项目所在村组团联村干部、村负责项目管理村干部以及其他需进入工程项目管理小组人员组成)。项目现场踏勘由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完成,并形成《中村乡村级项目现场踏勘意见表》。每个项目都要到现场踏勘,人员不得少于3人。

3.立项审批。现场踏勘后,填写《中村乡村级工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项审批表》报项目办审批。应由县级投资主管部门立项的,经乡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村组织向县级投资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县级及以上部门已统一立项的,不需要重新立项,需到乡项目办备案。

4、预算编制。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预算由乡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编审;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村委托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三、组织实施

1.发包方式及公告发布。发包方式可采用公开公选(抽签产生确定)、比价方式(合理低价优先)、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竞标等。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方的应严格相关条件程序(参照开监管办〔2021〕5号《关于印发〈开化县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管理规定〉》执行),并由分管领导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告信息在乡宣传栏和项目所在村公告栏张贴,也可根据村组织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成交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项目招标活动由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乡纪委、驻村领导、分管行业的乡领导、驻村干部以及相应的站所办负责人在场监督。特殊项目,可由乡政府研究确定发包对象。

2.发包管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村级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其中,预算价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3万元以下的村级物资、服务采购可由村三委商议决定具体实施方式,预算价5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预算价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村级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在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根据县委办〔2018〕105号《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村级物资、服务采购流程为:①3万元以下: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实施方案、供应商或采购方式)→签订合同→组织项目验收→报乡里统一结算→实施结果公示→质保期满复验合格退还质保金→村监会全程监督;②3万元以上: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实施方案、供应商或采购方式)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签订合同→组织项目验收→报乡里统一结算→实施结果公示→质保期满复验合格退还质保金→村监会全程监督。

进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采购项目,建议可参照政府分散采购进行:①3万至20万元(含),邀请三家以上供货商进行书面报价,由评标委员会决议根据最低价或最接近平均价中标。也可委托代理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投标。②20万元(不含)以上委托代理进行公开招投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艺简单、施工技术不高且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村级工程项目,如村道改造、农田水利、绿化彩化、土地整治、农发工程管护、美丽乡村建设等,完成立项并经分管领导提交乡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可由村级集体自购材料、劳务外包或组织施工,也可发包给具有类似业绩、具备相应资格、信誉良好(无欠农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延工期、无验收不合格、未被纳入失信人员等情形)的自然人施工。村集体不得再以“三议三公示”方式整体对外发包,特殊项目确需使用民主决策程序确定的发包事项的,须要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批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确定,以立项批文概算表划分的子项目概算为准,严禁拆分肢解规避公开招标。所有村级工程项目都必须填写《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审批表》及《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表》并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易。

3.现场管理。每个项目由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牵头,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政策处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由驻村团队、村两委干部负责;工程施工安全村级组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工程项目涉及的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由职能站所负责牵头。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安排1名现场管理员,现场管理员依照工程项目进度进行巡查,并及时填写《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监督记录单》。

4.变更管理。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按程序执行,严禁先变更实施后补办手续。依据开政发〔2021〕7号《开化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办法》制定中村乡项目变更办法。

①施工图预算价在法定招标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实行固定总价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工程变更。

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严格按批复的概算、预算控制,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原则上总工程款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变更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总工程款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额度累计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0%。拟变更工程项目需向乡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报送《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变更审批表》。单次变更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商议决定,报乡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备案后实施。单次变更5000元至5万元的,需经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单次变更额度5万元至10万元的,经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审核后,报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单次变更额度10万元至50万元的,经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审核后,再由项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组长提交乡班子会,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单次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开政发〔2021〕7号《开化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办法》执行,由建设单位填写《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变更审批表》和变更申请资料,报乡政府审批备案,再由项目分管领导提交乡班子会,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

③对遇到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出现危及人身、重大财产安全及不可抗力事件时,可按应急抢险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日内,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④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施工合同的约定计算工程量和价。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开政发〔2021〕7号《开化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办法》执行。

四、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施工方向村级组织提交验收书面申请、存档资料、检测数据等资料。再由村报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申请竣工验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并出具《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如果验收不合格,由村督促施工方整改到位后再向乡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申请验收,部分项目报请立项部门进行验收。

五、资金拨付

1.结算审计。项目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项目结算报告。结算价在5万元以内的由村民小组审议经村三委会议通过或由村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审计;结算价5-1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村从县审计部门招标采购入围的结算审核单位中选取一家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30日内将审计结果分别报乡农经站和县审计部门备案。

2.资金管理。工程款支付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不得超前超额度支付。竣工结算审计前,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5%。竣工后申请拨付工程时,村填写《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工程款拨款申请单》报项目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程序拨付工程款。工程款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并按上级规定暂扣结算价的1.5%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复验合格后,及时支付质保金。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以及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变更的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款不予支付。

六、其他要求

1.严格审核项目计划。各村经审核同意立项的工程项目,要加快实施。未经审核同意立项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2.严格执行交易规定。招标公告统一由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未经审核严禁擅自张贴。经审核通过的招标公告由各村在村务公开栏及中心村其他显著位置张贴,并拍照存档及上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禁止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和具有村级管理职责的人员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投标、承包。同时,禁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监委主任参与本乡其他村工程项目的投标和承包。

3.严格审查承包方资质。自然人承包工程项目的,要具有类似业绩、具备相应资格、信誉良好(无欠农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延工期、无验收不合格、未被纳入失信人员等情形),回避制度涉及人员不得参与投标,须办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4.严格执行最高限价规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下浮不得少于预算价的8%,浮动区间8%—15%。下浮率通常由招标人现场摇号产生,特殊情况下由村委会经村民小组商议,村两委会议通过后方确定并报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审核通过。

5.稳妥做好风险管控。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价款的2%,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扣除违约部分无息退还。

6.规范填报各类资料。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各类审批表、意见表、验收表等有关资料上签字时,必须明确表达意见或结果,签名、日期和公章等要齐全。任何村级工程都必须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支付工程款时应提供相应资料。

7.加强档案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档案由村文书负责收集归档,一个工程项目一套档案,内容一般包括三委商议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示材料、申报审批单、招标材料、合同、监管记录单(监理单位资料)、施工图纸、项目变更审批单、资金拨付单、竣工验收单、预算表、决算表、审计报告等。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一份报责任站所,一份报乡农经站,一份由村保存。

8.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则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9.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已经在建的项目后期管理按该办法执行。

附件1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为规范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控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项目招标程序,严把质量监管、强化责任监督,决定成立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现将小组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徐芳芳

副 组 长:陆  剑、余军民

成    员:严  杰  汪子超  张纪波  徐  政  曾有明  

汪建辉  姚文轩  姚文良  邱银礼  江忠华  

叶欢庆  苏凤霞  程丽红  王珍珍  诸葛彩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剑担任办公室主任,余军民任办公室副主任,徐政、王珍珍、张纪波、汪建辉 汪子超、叶欢庆、苏凤霞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小组,对各村项目进行谋划指导,对项目申报、立项、资金筹措、招投标等事宜进行把关。2.负责组建工程督查小组,组织纪检、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全过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附件2

附件3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投资

估算

申报实

施方式

施工单位

计划建设工期

项目负责人

注:由中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统计汇总。

附件4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现场踏勘意见表

踏勘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参加踏勘人员

踏勘意见

踏勘人员签字:

附图:

附件5

中村乡村级工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项审批表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单位

村党支部(公章)

村支部书记:

年 月  日

村委会(公章)

村委会主任:

年 月  日

村监会(公章)

村监会主任:

年 月  日

项目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属性:□新建        □改建        □扩建

3

工程地点:

4

工程内容:

预计总投资:     万元。

资金来源:①自筹:   万元,其中集体资产处置:  万元;

②上级补助:     万元

乡驻村干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乡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乡驻村团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乡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乡职能站所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审批表

申请单位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立项批准

文件

投资性质

工程建设投资总额

交易方式

资金来源

国家:    %     集体:     %     自筹:    %

村集体为主体负责实施工程项目

监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材料采购负责人

材料采购内容

(包括单价及采购点)

申请单位

党支部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村监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乡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7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计划建设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小组

单位

职务

姓名

附件8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监督记录单

工程名称:                            监督记录:第   次            年    月    日

序号

监督项目

监督结果

建议或意见

1

工程资料是否齐全

齐全□  一般□  不全□

2

是否按设计施工

是□    否□

3

材料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4

材料质量

优□    良□  差□

5

现场质量管理

好□  一般□  不好□

6

现场安全管理

好□  一般□  不好□

7

工程进度

超前□  如期□  滞后□

8

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场

是□    否□

9

工人工资是否及时发放

是□    否□

10

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现象

是□    否□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备注:村级现场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情况拍照存档。

附件9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变更审批表

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

变更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变更金额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村两委意见

经村级审核,同意以上事项变更。

村两委(签字):

时    间:

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意见

小组人员(签字):

时    间:

乡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时    间:

乡班子会审批意见

附乡班子会会议纪要。

备注:1.单次变更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商议决定,报乡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备案后实施。

2.单次变更5000元至5万元的,需经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3.单次变更额度5万元至10万元的,经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审批并报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4.单次变更额度10万元至50万元的,经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再由项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组长提交乡班子会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5.单次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开政发〔2021〕7号《开化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办法》执行,由建设单位填写《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变更审批表》和变更申请资料,报乡政府审批备案,再由项目分管领导提交乡班子会,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

附件10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时间

计划建设内容

实际完成内容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验收人员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村级意见

经项目现场实地验收确认,认为该项目质量(□合格/□不合格),外部感观(□较好/□较差),施工资料(□齐全/□不足),原则上(□通过/□不通过)竣工验收。

(盖章)                   

乡级意见

经项目现场实地验收确认,验收组认为,该项目质量(□合格/□不合格),外部感观(□较好/□较差),施工资料(□齐全/□不足),原则上(□通过/□不通过)竣工验收。

(盖章)                   

注:此表用于乡本级村级项目验收使用,如上级另有规定,以上级部门规定的验收表格为准。

附件11

中村乡村级工程项目工程款付款审批单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会议纪要号

项目地址

合同工期

开户银行

合同价款

银行账号

工程预算价

联系人

及电话

审计结算价

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结算金额

累计已付款

已付工程款

第1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第2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第3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第4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申请付款

内容

本次申请付款

人民币(大写)                       ¥:xxxxx.00元

村级意见

村监督委员会

主任:

村书记: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现场监理:

项目总监: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项目负责人:

分管领导:

(公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资料:1、首次付款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履约保函等文件。

2、进度款支付提供完成工程量计价单、工程款支付报审表、监理支付证书。

3、最后结算尾款支付提交项目决算审定书、工程竣工报告、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4、审批单相关信息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附件12

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村党支部提议)

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

应到会人数

实到会人数

主持人

列席人员

与会人员

讨论的问题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提交村“三委”班子会议商议。

记录人

同意以上意见的支部成员签字

附件13

中村乡村级特殊工程项目类别

特殊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项目,因客观原因,通过正常交易程序不能满足实施要求,需要通过乡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发包对象或用其他方式交易的项目,包括抢险救灾项目、应急项目和其他特殊项目3个类别:

1.抢险救灾项目是指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灾害需要紧急修复的项目。

2.应急项目是指未列入县政府年初实施计划,但因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实施的项目,其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县性重大专项活动需要在短期内紧急实施的;

②在日常行政管理中解危、解急需要的;

③涉及关系民生、公众安全或社会稳定,社会反响强烈需要立即实施的;

④其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临时动议实施的。

3.其他特殊项目是指通过正常招标难以保障顺利实施或难以达到实现综合效益的项目,其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要由民营企业或个人资助性资金投资建设,国有或集体资金非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并经资助人同意的;

②因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原因导致施工环境复杂而项目急需实施的;

③同类项目能明显低于市场价发包(但不得低于成本价),且能确保质量和管理到位的(施工项目下浮率应大于20%)。

中村乡综合督考办                            2023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