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5972094984/2023-1185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开政办发〔2023〕37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05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文件登记号: |
开化县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61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3〕2号)精神,全面推动全县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挖掘利用“吴国伟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开三味”“钱江源国家公园”等中医药优势资源要素,因地制宜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治理体系、服务体系、人才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路径。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特色鲜明、模式创新的中医药医疗保健康养服务体系,探索有利于行业跨越式发展的多层级人才培育路径,集约化发展种植加工、商贸服务、文旅康养产业链,搭建医疗健康、产品研发和产销衔接服务平台,坚持“医、教、研、产”协调发展,开创“1+3”的新型中医药服务和产业体系模式,对中医药事业进行整合升级,建设成为具有国家公园城市特色的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
(二)主要指标
1.服务覆盖:至2025年末,全县中医药诊疗服务人次占县域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比例达20%以上,中医类诊疗人次占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中医药特色服务人次占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比率达65%以上,其中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占门诊诊疗人次的比例三级中医医院达15%以上,二级中医院达10%以上。
2.能级提升:巩固县中医院三级乙等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指导开化程氏中医骨伤医院创建中医二级专科医院。50%的基层中医馆设置针灸作室,15%的基层中医馆建成“旗舰中医馆”,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3.学科培育:至2025年末,开化县中医院培育新增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力争再建成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1个,乡镇卫生院新增中医特色专科2个。
4.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至2025年末,开化县中医院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6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25%以上。
5.产业培育:至2025年末,全县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3.3万亩以上,一产产值突破1.6亿元,规范化基地达1万亩以上,道地中药材标准园8家,建设三品认证中药材基地12家、SC认证基地2家、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2个;新增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1个。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治理体系
1.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开化县中医药传承发展跨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加强综合协调,组织开展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建设。
2.完善治理机构。县卫健局设置中医科,承担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县级相关单位结合机构“三定”职能,推进职责范围内中医药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3.创新治理方式。成立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召集人的工作组,建立定期会商和年度评估工作机制。实施公立中医医院运行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对针灸等非药物疗法开展、饮片使用等中医药服务进行定期评价。深入推进中医药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探索拓展共享中药房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中医药数字化综合监管。(责任单位:县府办、县卫健局)
(二)创新服务体系
4.提升机构能级。重点加强基层中医馆中医师配备。实施好“千科培育百科帮扶”项目,支持开化县中医院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建立学科帮扶协作关系。提升基层机构能级,2023年全面落实县中医院统筹管理县域所有医共体分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增强针灸、火罐、刮痧等适宜技术诊疗功能。(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做强针灸服务。加大传承“杨继洲”针灸非遗项目综合力度,鼓励县中医院加入杨继洲针灸专科联盟。加强针灸服务供给,强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职能,着力推广针灸等适宜技术不少于15项,其中针灸类不少于5项,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创新服务模式。拓展中医药服务供给,2025年实现所有公立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病区(病床)、中医药综合治疗室和煎药室。支持县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和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发挥中医日间诊疗中心作用,诊疗服务病种不少于30个,开展错时诊疗,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就医需求。鼓励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中医药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鼓励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开展“中医护苗”行动,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0%以上,将中医药融入孕育、生育、养育全过程。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展“送针灸上门”等特色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三)创新人才引育路径
7.培育实用人才。引育省市级名中医、省级基层名中医等人才。推进实施医疗卫生“258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工程”,增加中医类人才入选人数,2025年全县入选“258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工程”中医类人才1-2人。培养骨干型人才,建设省、市、县级名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明确“师带徒”范围和数量,2025年省、市、县级名中医师每人带徒人数不少于2人,继续实施中医类专业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全县年新增招录中医类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不少于3人。拓展西学中人才,积极举办各类西学中培训班。2025年全县参加西学中培训人数不少于5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
(四)创新产业升级路径
8.集聚发展种植加工产业。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和资源道地性评价,2025年提出开化县第一批中药材资源保护品种名录;建议整合资源优势,创建“钱江源药用植物园”。加强中药材良种选育与应用,重点培育1-2家有规模、服务强的中药材良种(健康种苗)繁育基地。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制定中药材种植区域规划,创建一批“三品一标”中药材示范基地。重点发展菊花、紫苏、三叶青、黄精、铁皮石斛全产业链,抓好中草药鲜切加工示范园区建设,着力打造全国产地鲜切生产技术规范的标杆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9.培育发展商贸服务产业。依托衢州开三味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紫苏、白花蛇舌草、白芨等优势产品集中交易区。推动治未病产品开发,支持县国有资本与中医医疗保健机构展开紧密合作,提供开展疾病诊疗以外的养生保健服务。在开化县中医药膳主题馆建成后,由县属国企参与和药膳关联的绿色有机食材种植、产品生产推广,以及以药膳为特色的研学教育课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两山集团)
10.特色发展文旅康养研学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挖掘开化中医药文化,编制完成《开化中草药图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纳入职工疗休养定点机构。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和创建,到2025年新增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1个。鼓励发展“中药+美食”,开发“中药+文创”产品。以景区为载体,促进中医药与养生、旅游、食品、体育等融合发展,把中医药文化元素融入到森泊康养小镇、龙山古郡康体养生文化园、亭云小驻等一批康体养生项目之中。以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扬为主线,塑造“中药+”的发展模式,形成“产、研、养、旅”完美融合的基地格局,打造集药产培训、中药研学、文化旅游、传统疗养“四位一体”的青少年中医药文化科训基地。(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两山集团)
(五)创新保障政策机制
11.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年度对中医药事业财政支出增长比例应高于同期卫生健康支出增长比例,且比例不低于10%。自2023年起对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按每张中医处方不低于15元、中医病区或病床每住院床日不低于3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合规举借的基本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历史债务化解,到2025年实现县中医医院长期债务负债率控制在全省同级平均水平以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12.创新医保价格政策。实施倾斜支付政策,2023年出台支持和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针灸等非药物治疗服务,适当提高针灸等中医门诊非药物诊疗项目的报销政策。在住院DRGs点数付费中设置中医倾斜系数,对中医医疗机构中治率高的病组给予激励。积极扩大支付项目,将县域内医疗机构经注册或备案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优先审核常见病、多发病和优势病种诊疗手段或填补诊疗项目空白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加快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调整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不超过省级同等级医疗机构最高标准的原则确定价格。(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13.创新人事人才政策。创新人才招引政策,对公开招聘有困难的中医类人才需求岗位,可认定为紧缺岗位,通过降低开考比例,放宽学历或年龄条件公开招聘,适当简化招聘流程、灵活选拔方式。对中医类确有专长通过省级考核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规定的人才程序认定后,可以按照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方式通过资格比选、面试和考核聘用。完善职称评聘改革。对申报参加主任中医师职称评审的,将开展“师带徒”作为评审先行条件。(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卫健局)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5月前)。制订出台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建设方案,建立工作组,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启动建设。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5月﹣2024年12月)。逐项对照任务目标,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考核办法,形成工作闭环,推进任务落实。每年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发现存在问题,持续完善工作措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持续深入推进先行县建设,总结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分析差距和不足,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