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
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
有关事项公告
关于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
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
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3-06-21 17:06
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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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开化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开政公〔2023〕15号)。为方便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
自2023年6月25日7:30起至2023年7月9日止,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6月25日至6月29日止)签约,征收住宅房屋和商业用房按2万元/户,再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给予争先签约奖励;第二阶段(自6月30日至7月4日止)签约,按50%给予争先签约奖励;第三阶段(自7月5日至7月9日止)签约,按25%给予争先签约奖励;逾期不给予争先签约奖励。
二、签约地点
地点一:开化县林场办公楼。
地点二:开化县党校办公楼。
三、签约所需相关材料
(一)被征收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土地证、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涉及继承的房屋,被征收人须提供房屋产权继承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能前来签订协议的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其他与签约相关的资料。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2023年8月9日前搬迁腾空房屋。
特此公告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