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5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06-12 15:01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县水利局:

开化县知联会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河道非法采砂的几点建议》(第135号)提案,已由县政府转交我局协办。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业务科室和相关中队进行会商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需要,结合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际,全县范围内的河道非法采砂执法事项作为水行政领域的执法事项,已划转至我局承办。为高效推进水行政领域执法工作,确保水行政领域执法事项“不脱节、不断档”,我局执法队员在水利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参加执法培训、主动学习案件办理,始终与水利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对于水利部门移送的水行政类案件线索,详细查验信息、认真组织核实,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全面调查、规范流程、严格执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执法检查。高效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机制,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值班备勤制度,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相关违法行为。

(二)强化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行政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处置的,予以当场处置,不能当场处置的,后续跟进处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三)从严开展查处。结合日常巡查发现和有关单位移送的水行政类案件线索,协同行业主管单位、其他执法队伍及属地乡镇等力量,从快从严查办河道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真正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注重宣传引导。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和媒体曝光力度,通过“报、网、端、微、屏”等载体,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让更多的群众深刻认识到河道非法采砂的现实危害和违法成本。

2020年10月该事项划转至今,我局共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71件,罚没收入累计173.15万元。其中,2021年立案查处15件,罚没收入共计35.62万元;2022年立案查处46件,已办结40件,罚没收入共计137.53万元;2023年,截至目前共立案调查河道非法采砂案件10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涉河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和水利部门移送的非法采砂类案件线索,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全面确凿的基础上,从严从快从重查办。

(二)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业务科室和相关中队定期学习《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部分案件的个性问题、复杂问题、疑难问题,及时汇总问题清单,不定期向行业主管单位请教探讨。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寓教于乐”和“寓教于罚”的工作理念,按照正面引导和反面倒逼的要求,不断加大水行政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步在各级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护河”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