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5972094984/2023-1170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开政发〔2023〕9号 | 公开日期: | 2023-04-06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文件登记号: |
关于建立《钱江源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记总书记“一定要把钱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好”的殷殷嘱托,统筹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和高质量建设,更好发挥钱江源国家公园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样板。经研究决定,建立钱江源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夏盛民(县委书记、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书记)
毛献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召集人:陈体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汪长林(县政府党组成员、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吴照生(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主任)
吕 建(县府办主任)
汪蔚翔(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方利明(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建宏(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吴建锋(县委编办主任)
詹里增(县发改局局长)
江国基(县公安局政委)
程晓兵(县司法局局长)
廖继军(县财政局局长)
陈 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汪伟萍(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镇 君(县水利局局长)
吴根良(根宫佛国发展中心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建平(县林业局局长)
曹 蓉(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陈燕芳(市生态环境开化分局局长)
陈 琦(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晨号(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汪 峰(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姚宏义(苏庄镇党委书记)
郑利洪(苏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 颖(长虹乡党委书记)
邱志涛(长虹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汪晖旻(何田乡党委书记)
陈 谊(何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吴 杰(齐溪镇党委书记)
徐顺桃(齐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分工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局、衢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推进落实《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0-2025)》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协调解决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高质量建设重大问题,引导社区可持续绿色发展。
(二)成员单位分工
县委办:负责协同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及时向召集人提交会议安排,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会议召集、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
县府办:负责协同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落实钱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协调国家公园范围经济发展、社会管理、防灾减灾、市场监管、矛盾调处等职责。协调做好国家公园范围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水电开发、人工商品林等清理处置;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会议召集、会议纪要起草、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协调处理好国家公园管理局与县级相关乡镇、部门的工作职责。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公园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特许经营管理、社会参与管理、科研宣教等工作;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落实森林防灭火协助责任;组织开展有关资源调查并建立档案,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引导社区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组织开展游憩、科普宣教、科研合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特许经营,提出国家公园门票价格制定的政策建议;负责保护、建设、科研、生态补偿、社会捐赠等各项经费管理,落实收支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及周边社区关系;负责管理护林员、解说员、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公益宣传、网络建设、业务培训、资源信息统计等。
县委组织部:协助省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做好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领导干部任免交流、考核、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配合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做好人事相关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深入挖掘提升钱江源国家公园的国家代表性,指导配合钱江源国家公园相关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外推广展示国家公园良好形象。
县委编办:负责对接省委编办、市委编办,协助做好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及编制的调整完善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将钱江源国家公园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和总体规划实施;全面提高国家公园范围社区治理能力,会同国家公园管理局指导、扶持社区居民生产生活转型和社区协调发展;支持完善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负责国家公园范围内项目立项指导;协助做好国家公园范围内项目建设前置审批制度、负面清单制定与实施;协助国家公园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和资金;加强国家公园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要求项目建设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推行警长制有关工作,加强与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智治平台数据对接,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法办理国家公园内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相关案件;协助做好国家公园范围内相关路段以区间限速等方式提升生态安全性。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国家公园全面依法行政;指导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健全完善钱江源国家公园财政体制,加大对国家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和社区发展的投入;指导国家公园省级转移等相关资金规范使用及绩效评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做好钱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国家公园范围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负责国家公园内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国家公园内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地役权改革等工作;负责国家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及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完善。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国家公园范围内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交通发展;负责公路、交通指示牌等基础设施监管和维护。
县水利局:负责加强国家公园范围内水资源、水域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配合做好拟退出水利设施处置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国家公园范围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国家公园范围“肥药两制”工作;配合做好承包土地地役权改革、生态农业产业发展、市场培育等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国家公园范围内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工作,进一步挖掘、传承、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统筹和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强化国家公园范围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做好景区特许经营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协同国家公园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林长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协调配合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湿地等保护;协助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监督检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支持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管理,主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绿色发展;做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支出。
市生态环境开化分局:负责协调钱江源国家公园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做好国家公园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国家公园内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推动各乡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立健全国家公园范围内自主执法、派驻执法、联合执法相统一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并依法依规行使职能范围内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
有关乡镇:承担属地国家公园范围经济发展、社会管理、防灾减灾、市场监管、矛盾调处等职责;配合国家公园管理局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特许经营管理、社会参与管理、科研宣教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灭火属地责任。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并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和组织;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相关工作督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由汪长林兼任、副主任由吕建、汪峰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人事变动,接任者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组织,一般为每季度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也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会。
(二)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研究提出,报召集人审定后形成书面材料。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报召集人审定后分送各成员单位执行。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向上争取,主动研究国家公园建设相关政策,提出需上会议题,并认真抓好落实。联席会议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