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998A/2023-1162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09 | |
发布单位: | 苏庄镇 | 有效性: |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把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动态跟踪公开后各种情况,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责任科室:综合办)
二、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扩大政务大厅办事服务范围,属于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确实需到现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应尽可能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建立完善政务大厅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科室:综合办、便民服务平台办)
三、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预算决算要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做好解释说明。(责任科室:财务办)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正确理解申请人所需信息,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对于不能公开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责任科室:各办、站、所)
五、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国务院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