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2033082400044020S/2023-116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08
发布单位: 经济开发区 有效性:
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3版)
时间:2023-03-08 14:36 来源: 县工业园区 浏览次数: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推进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订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制订工作计划,突出重点,规范内容,明确标准,规定时限。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不同特点,调配内部力量,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讲原则、精业务、高素质并相对固定的人才队伍。

三、按照《条例》要求,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要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四、按照《条例》要求,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查询。

五、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同时,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

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要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

七、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及时做好本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当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在搞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

九、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