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74480/2023-1158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24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 有效性: |
【行政许可】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2-24 16:20
来源: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浏览次数: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开化县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园区大道(K0+460至G351连接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衢开环建〔2023〕3号 | 2023.2.24 | 衢开环建〔2023〕3号.pdf |
2 | 关于浙江中圆笔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休闲办公套房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衢开环建〔2023〕4号 | 2023.2.24 | 衢开环建【2023】4号浙江中圆笔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休闲办公套房家具项目环评审查意见.pdf |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7日)。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0-6013153
通讯地址: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大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