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621C/2023-115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22 | |
发布单位: | 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关于拟发放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齐溪镇、长虹乡2021年12月-2022年5月)
时间:2023-02-22 14:38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3号)、《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开人社〔2018〕70号)和《关于印发<开化县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实施办法>的通知》(开人社〔2019〕8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审核,拟对下列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发放岗位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信息科反映。
开化县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拟发放名单(2021.12-2022.5).xls
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