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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6
发布单位: 齐溪镇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16 11:31 来源: 齐溪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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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情况

四、 2023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齐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齐溪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的工作职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汇编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

三、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编制20人。

2.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员2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18人。

3.退休人员:8人,行政退休人员4人、事业退休人员4人。

4. 劳务派遣人员4人(其中驾驶员0人)。

四、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镇委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确立的目标,做好“财政增收和富民增收”两篇文章。深化茶旅融合,走全域旅游发展之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最坚决的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推动全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更具活力

立足开化龙顶发源地优势,在龙顶振兴上聚力发力。强化鸠坑种种质资源原产地保护,以大龙等小气候开发开化高端龙顶地域小种。依托开化龙顶集团,提升齐溪镇龙顶茶鲜叶销售,以比市场鲜叶高5-10元的价格,保底收购齐溪10万斤,增加茶农收入,让茶农从茶叶生产中得实惠。以钱江源国家公园区域和龙门准国家级4A景区为依托,深化与黄山、上海、南京、宁波等地合作,引进千人团,万人团,发展乡村休闲游,市内对标柯城七里,省内对标安吉天荒坪,赶超一流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齐溪水库和在建的开化水库,钱江源头优势,做足水文章;充分发挥国家公园核心区优势,加强碳汇项目的探索;争取列入县级项目储备库5个以上,参加县项目谋划擂台赛2个以上。落实双招双引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以商招商、领导招商、专业招商相结合,力争引进税源企业1个,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达到200万元,摸排全镇闲置资源,引导乡贤回归,创建高级等级民宿。2023年力争创建高等级民宿2家,民宿集聚村1个。客商投资,吸引外出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力争民营经济再上新水平;充分理由我镇资源优势,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引进一批产业化、加工制造、文化旅游等全面推进“微改造精提升”工作,立足乡村原生态底色,深挖镇域特色文化资源,推动露营基地等新业态发展,拓展乡村文化旅游等发展空间,积极做好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旅、农旅、电商等新兴产业。营造全民创业氛围,鼓励民宿业主进行基础设施升级,优化服务品质,提升游客体验感。

二、坚持生态文明建设,镇域环境更加适宜

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加强秸秆禁烧、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用好督查考核,压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全年零火点;持续开展农村污水直排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河长制,扎实做好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全力巩固饮用水提升成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林地、乱砍滥伐、非法捕猎等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实现全域“零砍伐、零捕猎、零野外用火”。努力配合,力争国家公园命名。合理利用国家公园、移民后扶、财政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创城活动,建立健全“清洁村庄”体制机制,实现常态化保洁。力争创成省低(零)碳示范镇。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精心谋划乡村风貌提升,进一步推进厕所、庭院、垃圾“三大”革命,打好“五四三”组合拳,以打造景区的理念经营乡村,力争建成全市环境最优乡村,成为诗画风光带上璀璨明珠。严格规范农村建房审批工作,坚持“4+2”到场制度,做好新建农房管控工作,严防新增违建。保持集镇古色,常态化开展集镇综合整治,规范车辆停放,加强摊贩管理,整治店招广告,深化“门前五包”,着力打造洁净集镇、品质集镇、宜业集镇和活力集镇,力争创成5A景区镇。

三、精心抓民生,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民生保障工作,稳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规模,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完善医疗、孤儿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关怀工作;落实好残疾人各项补贴、辅助器材发放和无障碍设施改建。持续联合镇卫生院开展“百医进百村、健康进万家”健康巡诊活动,为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方便老年人就医;紧跟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贯彻落实新十条防控措施,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逐步有序推动社会面的开放;全力支持镇中心学校教学活动,利用中国美院暑期实践活动,开展假期支教活动。强化精神文明阵地。持续推进浙文惠享民生实事15分钟文化生活圈建设,充分利用文化礼堂、乡村振兴讲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实群众文化生活。统筹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双减“要求,提高教学教育质量。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专项检查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纵深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提升”及反电诈等工作,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做好反诈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守好群众的钱袋子。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抓好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政策法律宣传、诉求办理、矛盾化解、责任落实,确保年度无集体访、无越级访现象。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的工作水平。优化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自然灾害应对、重大活动信访维稳等重大事项,建立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坚持作风建设,政务服务不断完善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恪守政治原则,把握政治方向,严守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群众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等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持续开展“六治六提”作风建设,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落实工分+排名,完善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实绩考核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政府基础资料表

2.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3.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表

8.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表

9.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0.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人员支出预算表

11.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人员支出预算表

12.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3.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4.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预算表

15.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16.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

18.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959.88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9.48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由县局部门统一安排。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59.88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

二、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9.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09.05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由县局部门统一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52元,占7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66万元,占15.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70万元,占12.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相等。主要用于各项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465.3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19.1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编制人员的基本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252.0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11.62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基本支出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3.0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3.09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49.6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65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4.8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0.82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7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0.09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养老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34.9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7.86万元,主要是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2023年预算数42.4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6.77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04.5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26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20.1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主要是用于购房补贴支出减少。

三、 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5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51万元,减少9.27%,增减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指标的正常增减,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7%。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五、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如果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则要说明)

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包括财政收入及其他收入)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齐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959.88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相比,收、支各减少629.48万元,减少39.61%。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未下达。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959.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 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9.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齐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959.8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86.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1.2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人大主席团经费,立项依据人大经费,每年人大会议召开,需要发放误工工资、交通费及伙食费,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项目目标推动人大事务更好发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

2023年齐溪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9.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82万元,增加3.7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预算等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 年齐溪镇人民政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

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退役军人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二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齐溪镇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