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范围】开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关于发布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时间:2023-02-14 17:02
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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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将房屋征收范围予以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件。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工作人员开展被征收房屋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附件:开化县老城区城市更新共同富裕一期建设工程老城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线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