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5178/2023-1237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08
发布单位: 杨林镇 有效性:
中共开化县杨林镇东坑口村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时间:2023-12-08 15:33 来源: 杨林镇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杨林镇东坑口村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杨林镇东坑口村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东坑口村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东坑口村经会议研究,决定根据所涉及的问题分类确定相关问题的牵头干部,成立专项整改小组:驻村团长余速,村书记徐樟顺担任组长,村副书记陈荣,村支委徐新华任成员,由整改小组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其他党员干部一并全力配合整改。

在巡察整改期间,对反馈的9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整改到位9个,完成率为100%;批评教育3人次;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5项。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争优创先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我村立巡立改,在2022年12月30日前组织党员干部、农户和农田承包大户,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标准,深入开展清洁村庄行动,确保环境卫生维护到位。②严格落实村干部分组包干制度要求,对村内卫生环境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有效治理村内卫生盲区;每月针对环境卫生,开展每月1号的老年协会“银发”助跑团、8号的“向日葵”巾帼妇女团、15号的“红色记忆”党员活动日,如期开展村庄卫生大扫除活动。③我村立即责成副主任赖某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了集镇破损花坛修复,“杨林洗车店”路面修复,建筑材料乱推乱放等影响镇容、镇貌的整治工作。④我村及时取得县交通运输部门的支持,趁交通运输部门对351国道路面进行维修之际,于2022年12月30日已完成对甘溪自然村的道路进行沥青路面摊铺,同时在甘溪自然村开展环境大整治活动,对甘溪自然村存在的乱堆乱放、道路不平整、污水外排等问题的整改。⑤继续加强党员1+8联户的走访督查和情况报告制度,以及党员包干区,村干部蹲点负责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把问题处理在萌芽中。⑥建立健全村庄公益设施的建设计划、巡查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评选村干部、党员优秀包干区,对包干区房前屋后、庭院实行打分机制,排名直接与村干部考核、党员先锋指数挂钩。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和完善卫生保洁制度,门前三包制度,卫生督查考评制度,与村民签订村庄环境卫生责任书,发放环境卫生倡议书,营造全民参与环境卫生的活动,有效地提高村庄环境卫生,今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流动红旗”单位。

2.关于“安全防范责任落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2年12月30日已组织村两委及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于2023年5月下旬部分村两委和代办员分别完成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的电气焊专栏的培训课时,取得建筑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提高安全意识,更新安全管理理念。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2022年12月30日前对在建工程、山林、农田承包大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整改。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整改落实情况:①当事人钱某于2022年11月28日已全部退回上述款项。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村书记严格按要求履行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召开专题支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层层落实和分解到村两委班子,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意识,绝不额外发放补贴。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当事人苏某于2023年5月15日补开了57000元的绿化管护工资税务发票;当事人周某,现开化县长征家庭农场法人于2023年5月23日补开了38887.20元、67622.40元集镇后花园四季果园管护费税务发票。②2023年4月24日原衢州个体工商户徐某、现衢州市衢江区欣合建材商行法人徐某剔除包含的280元运输费,重新开具5389.4元税务发票;饮用水配件运输承运人卢某补开280元税务发票,并装订在会计凭证中。③规范报销,严格按照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村级财务报销工作。强化财务管理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④规范村级物资采购的制度;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财经纪律观念,对经办人员取得的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要及时纠正和制止,杜绝‘白条’支出的现象,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⑤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我村党支部于2023年4月5日的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作出了说明,并就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县委办〔2011〕48号文件)规定经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了检讨,通过了东坑口村2017年农民文化俱乐部空调采购关于超合同价问题;2017年农民文化俱乐部卫浴采购项目变更手续问题的民主决策程序的整改。②严格规范“五议两公开”程序,不再发生没有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实施的工程项目。③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县委办〔2011〕48号文件)、《关于加强村级工程管理意见》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101号)和《杨林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杨政〔2023〕13号)规定。④严格执行《杨林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杨政〔2023〕13号)项目变更签证制度,工程量增加民主决策制度,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⑤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严肃变更程序。⑥村党支部责令村副主任督查施工方在2022年11月29日前完成公厕缺失物件的安装和责任人补签验收意见。⑦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做好项目的初验,复验关。强化项目的责任意识,谁负责,谁担责,杜绝项目验收意见代签等流于形式现象。⑧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监督,促使早发现问题,早整改,不留后遗症。⑨研学一期项目长时间未开工,被县发改局黄牌警告主要是由于投资方爱颐和教育咨询公司资金困难,减少投资方案变更造成的,现该项目于2023年1月完工,于2023年2月15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研学二期经过县民政发改的支持,利用移民共富资金与本镇其他三个移民村抱团,基本完成了资金筹措,于2023年2月9日完成招标,现已开工建设,至今已基本完成主体的框架浇筑施工。⑩今后对在建项目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对已立项的待建项目积极筹措资金,完成资金拼盘,促使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今后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开工一个,杜绝出现半拉子工程项目,造成集体经济损失。

4.关于“村级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于2023年1月1日已完成东坑口村返聘干部周某和村代办员贾某的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②规范村级用工聘用民主决策程序,制定和完善聘用人员管理相关制度。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2年12月13日已开始规范会议记录方式,采用订本式记录本,并将记录本存档留存备用。②杜绝代签行为,“一周一集中”与“一月一沟通”记录本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和联村干部亲自签字,台账资料确保真实性,严肃性。并保证类似签字记录本上不出现代签漏签行为。

①2022年12月30日已完成贾某入党资料的整改工作。②完善公示材料审查监督机制,成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督查小组,审查公开公示的各项内容。

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2年12月30日已完成王某的入党资料整改。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在培育、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根底。③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坚持“个别汲取,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进展一个”,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党员发展记录时间与会议时间保持一致,杜绝会后补录时间对不上情况,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2年7月15日已将甘溪党小组非党员记录人朱某调整为党员陈某;2022年7月15日已将党员管理工作远教管理员朱某调整为党员贾某。②确保党务工作者的身份是党员,杜绝非党员身份的村两委干部参与党务工作。③2023年1月18日对党员周某进行谈话教育并要求其每月必须按时完成浙里党群心联心系统的联户走访任务。④做好党员先锋指数的考评及公示,行之有效地加强外出党员的管理。联系好外出党员所在地党组织,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⑤建立健全“三会一课”长效学习机制,落实好村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带头作用,带领全村党员干部加强政治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⑥2022年12月30日已恢复党小组活动场地,同时制度牌、公示栏均已上墙。⑦将邻里中心成人学校作为党小组的备选场地,规避党小组场所装修不能组织活动的情况,确保党小组能正常参与活动。⑧做好制度牌建设,公示栏上墙。每月定期更新,党小组党员先锋指数、党费收缴情况、五个一活动公示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15057081106(641106),邮政信箱:东坑口村村委会,邮编324302;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 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