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化县住建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
时间:2023-12-08 14:28 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住建局党委立即组织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问题,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明确整改举措、整改时间、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统筹部署巡察整改阶段各项工作,全面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跟踪重点事项。清单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在巡察整改期间,对反馈的4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整改到位34个,未整改到位3个,完成率为92%;给予批评与自我批评6人,通报1人、批评教育24人,提醒谈话9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12项。对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个别商品房楼盘未按时交付”问题。

整改措施:①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保交楼、稳民生”决策部署精神;②开展凤凰和院竣工验收并开始交房。③开展全县在售项目房开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2023年交付房屋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开发商按时交付。

2.针对“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取消3户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住户;追回2户违规领取的公租房租赁补贴。②将7户欠缴租金全部收缴到位。③加大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核查力度,每季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资规、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保障家庭情况开展核查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针对“物业行业管理短板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①强化物业企业监管,完善物业考评、联合奖惩等制度,通过公示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途径,倒逼企业诚信经营。开展全县物业住宅小区首次考评,对排名末三位的进行通报批评。②增强业委会自治管理能力,完善业委会成员审核制度,强化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的人员把关,提高业委会的自治能力。③整合大数据资源共享,搭建“两金”数字化系统。

4.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房屋市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培训。②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进行验收,对于排名靠后的项目进行末尾淘汰制度,确保标化工地质量。③加强应急责任管理体系运用,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全县范围内”电气焊“联合执法行动。

5.针对“城市建设管理不够系统”问题。

整改情况:①统一程序、规范审批,组织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召开2023年城区道路文明施工管理联席会议,会上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加强城区道路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文件,规范事前审批和文明施工,切实减少无序开挖。并完成年度开挖计划编排。②强化城区道路巡查,发现未批先建或施工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移送综合执法局处理。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2023年度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下发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②局主要领导与班子之间、分管领导和科室站所之间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未开展对照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①利用周一夜学会和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②针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例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剖析反思。③及时组织干部学习通报案例,强化干部警示教育学习。

3.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单位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开展警示教育、建设清廉文化阵地、试点“清廉工地”、谈心谈话等系列整治行动。②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对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组建新班子,常态化开展检查督查工作。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相关规章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开展“清廉”业务大讲堂,进行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培训,确保党风廉政教育“一月一专题,一月一警示”,让纪律要求入脑入心。

4.针对“违法销售问题未及时处罚”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荷花广场项目违法销售材料进行再梳理,形成案例分析,并组织干部学习。②开展全县在售项目房开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2023年交付房屋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开发商按时交付。③建立房管工作例会制度,对信访、投诉等问题跟踪销号。

5.针对“部分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年初明确开展“抓学习懂政策专项行动、强专业长本领专项行动、破难题提能力专项行动、强督查提作风专项行动”等四大作风提升行动,提升干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执行力等。制定《关于开展“四风”问题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八项活动,强化干部作风建设。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关于加强系统内财务管理的规定》《小额投资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③强化资金拨付核对过程把关,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能。

6.针对“代缴部分公积金未及时扣回”问题。

整改情况:①收回退休人员及调动人员代缴公积金。②印发《开化县住建局关于加强系统内财务管理的规定》。③完成2022年度单位支付明细与个人代扣明细核对工作。

7.针对“个人所得税未及时扣回”问题。

整改情况:①收回单位应扣个税资金及退税资金。②印发《开化县住建局关于加强系统内财务管理的规定》,完善财务制度。③完成2022年度单位支付明细与个人代扣明细核对工作。

8.针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问题。

整改情况:①将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退至开化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②利用夜学时间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开化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③严格把关,按照差旅费规定进行单项控制、总额控制,防止超标准报销。

9.针对“超标准报销培训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①退回超标准报销培训餐费。②利用夜学时间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10.针对“从行政账套支付工会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①收回在行政账套支出的慰问金以及超标准慰问费用。②制定印发《住建局工会收支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工会活动。

11.针对“违规领取夜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①收回重复领取夜餐费。②对全局2023年以来夜餐费报销情况开展自查。③组织学习《开化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

12.针对“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①利用夜学时间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开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开化县住建局小额投资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②环卫所制定项目集体会审制度,建立项目责任跟踪,层层压实,项目审查审批结果依规进行公示。

13.针对“评标人员未按规定回避”问题。

整改情况:①追回需规避评标的评委费。②项目建设科室对2017年-2022年度项目开展自查自纠。③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开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针对“违规支付装修设计补偿费”问题。

整改情况:①及时整改,追回对未中标单位的补偿装修设计费。②制定摸排计划表,项目建设科室对2017年-2022年度项目开展自查自纠。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第三方服务费。

15.针对“对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城东施家堂公厕工程:给予监理单位2年处罚期,期间中止环卫所与该公司的业务合作。②及时整改民兵训练基地道路边坡治理工程:根据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8.3条款对该监理公司酌情进行经济处罚。③对开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室外工程未签明时间的签证单,翻阅相关资料,对时间进行明确并补签。④对我局在建、完工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摸排计划表,项目建设科室对2017年-2022年度项目开展自查自纠。⑤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细化监理单位职责,业主单位做好监督工作。

16.针对“保密项目存在泄密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①县人防办督促完成代理机构、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与参与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备案。②加强保密项目的管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制定,并严格执行。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针对“未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问题。

整改情况:①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工作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对党委议事决策工作规则重要性的认识。②规范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出席党委会议需向党委书记请假。③事前充分沟通,确保半数以上党委委员人数后召开。

2.针对“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学习干部回避制度。②6月对班子进行分工调整,做好回避工作。

3.针对“中层干部竞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学习了《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通知》,规范选人用人机制。②完善干部花名册,增加干部受处分情况及影响期,并实时更新。

4.针对“部分干部任免审批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要求,并完成全局干部任免审批表补充完善。

5.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吴某因港澳通行证遗失并向出入境管理中心注销。②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明确登记备案、统一管理和审批等要求。并收缴保管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确保“应交尽交”。③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6.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①机关党支部、房地产管理处党支部、环境卫生管理所党支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党支部、市政园林所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将会议召开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局党委。②局党委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培训会,会上介绍召开组织生活会流程、注意事项等,明确民主评议党员要求。③加强内部自查,实时掌握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展情况。局党委对机关党支部等党支部召开2022年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7.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2023年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转正党员大会方案。②组织住建系统党务干部培训,各支部书记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关于从严治党相关文件;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实务》《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党员发展典型案例。③完善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把关规范入党流程,着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后备队伍建设,增强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流程,形成2023年拟发展党员计划表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审核。

8.针对“转正申请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胡某、邹某、汪某3位党员重新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提交的转正申请为本人手写材料。②组织住建系统党务干部培训,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支部书记领学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实务》《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党员发展典型案例。

9.针对“部分党员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①按照规定对范某、江某为预备党员相关的不规范材料补充签名、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党委公章。②党员叶某补齐预备期缺失的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③明确各支部党员档案管理人员为各支部联络员,要求各支部党员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对党员档案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并做好登记工作。

10.针对“党员姓名“张冠李戴”问题。

整改情况:①机关党支部、市政园林所党支部重新报送正确批复材料。②组织住建系统党务干部培训,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支部书记领学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实务》《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党员发展典型案例。③将党务文件责任落实到人,将党务文件责任与干部“工分+排名”挂钩,党务文件出现重大错误的,当季度予以扣工分处理。

11.针对“党务文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不规范党务文件进行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自查其他党务文件有无类似问题。各支部对2020年-2022年党务文件进行自查整改。②组织住建系统党务干部培训,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支部书记领学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实务》《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党员发展典型案例。③建立三级审批制度,即分管党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支部党务干部为具体责任人,“三审”责任人员对党务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后才能进入发文流程。

(四)关于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核查清晰、凭证齐全可以处理的应付款项,立即整改。②针对部分应付款往来单位未回函的情况,由业务科室催促回复,根据回函情况整改。③针对应收款对方单位已回函的情况,进行定期催缴。④定期清理单位往来款项账目,确保新增应收应付款项明细清晰。

2.针对“纪律检查建议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①纪律检查建议书(开纪〔2022〕82号)于1月上交整改报告。②及时交办检查建议书,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反馈。③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效果,举一反三,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529753,邮政信箱开化县凤凰中路55号518办公室,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 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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