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74218/2023-1236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07 | |
发布单位: | 经信局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经信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经信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经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2023年5月底基本完成整改,6月底通过评估。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及时成立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相继制定完善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开化县封家矽肺病疗养院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目前,对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交办单》2件,完成办结2件,办结率100%;巡察整改期间,对反馈的25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整改到位24个,完成率为96%;建立完善制度2个34项;挽回经济损失11280元;问责追责12人次,其中自我批评5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书面检查2人次。对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个别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19年9月5日班子会讨论单笔5000元以上支出,原始记录没有清单,而在支付凭证上出现两份清单,且笔数、金额、班子成员签字人数不一致。2019年8月13日经信局支出创建费用,班子会讨论同意的金额为16400元,而实际支付为21200元”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优化完善《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议事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各重大事项全程民主科学决策、合法合规实施;②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的审核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2021年实施的中国(衢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开化园区暨中国(开化)绿色产品跨境电商示范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总金额158万元,实际支付100万元,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次年解除合同”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2年9月已重新对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新增绩效考核条款,设置2个绩效考核条款,以确保运营服务产生实际效果;②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优化完善《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议事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各重大事项全程民主科学决策、合法合规实施。
(3)针对“对开化县金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开化县江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两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经营权到期问题讨论决策不及时,对于遗留问题后续处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提出了初步方案,2023年1月,会同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并聘请省级部门法律专家对处置方案进行了论证,形成了“对原有2家商品混凝土企业经营权已到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没有法定依据可以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情况下,不再继续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企业在达到清洁生产条件下可继续正常生产”的处置建议;②2023年3月7日,将处置建议向县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
2.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针对“经信局对大型商超、粮储公司等场所的防疫措施督导检查不够深入,靠前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不强,如2021年,荣昌超市城中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防控措施未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1年12月29日,上报了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而后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加强对大型商超的日常监督,局分管领导带领科室相关人员到电视问政曝光的荣昌超市城中店,与企业负责人现场检查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当场要求落实企业主体整改责任,安排人员“测温查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②对今后有类似公共卫生等事件及时开展督查,督促按要求落实。
(2)针对“2022年3月27日,浙江中兴粮油有限公司未如实上报进口碎米采购及销售情况,耽误疫情防控处置,造成疫情防控流调溯源等工作被动”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2年6月,对浙江省中兴粮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叶某作出党内警告处分;②对今后有类似的相关动态及时监管、主动上报。
3.关于“服务企业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1年浙江欧瑞焊材制造有限公司向经信局申请技改项目资金补助过程中,经信局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较低,导致企业长时间未能兑现项目补贴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浙江欧瑞焊材技改政策补助资金55.35万元已于2021年10月20日拨付到企业;②着力建章立制简化兑现流程。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制定政策兑现细则,增强兑现的可操作性,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把好审核速度关,提高政策兑现效率。5月29日生态工业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研究,7月11日征求市场监管局等11个部门意见,收到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操作细则;③2023年2月,组织开展联企服务活动,增强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
(2)针对“经信局对五洲城项目后续的政务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运营比较萧条”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联合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与二手车市场负责人开展了多次谈判,2022年8月,二手车交易市场暨汽车交易服务中心成功入驻五洲城;②继续为五洲城的其他相关项目做好保障服务工作,2023年4月19日,配合市场监管局对五洲城商户主主动开展服务,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项目主体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4.关于“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统筹推进不够有力,向上争取政策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2年7月,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印发山区26县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后,未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同研究,放弃了向上争取政策的机会”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2年9月25日,就该问题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省纪委反馈山区26县调研监督发现问题(统筹推进不够有力)的整改报告》;②2023年3月,梳理了向上对接争取情况。2022年度我县共向上争取生物科技产业政策资金4129万元;③加强向上对接争取,2023年4月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
(2)针对“2022年2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三衢暖心、悦享开化’消费券发放活动,因宣传、组织力度不够,8天内使用消费券情况在全市排名末位”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多媒体开展消费券宣传工作。在发放消费券前准备活动预热,在多个公众号中发布宣传链接、鼓励参与活动商家积极转发加大知晓面;②精准投放消费券。组合发放餐饮和零售券,加大餐饮券、零售券的面值,如2023年一季度推出500-500、300-150券种,不断优化调整,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争取发挥最大化杠杆作用,提高核销率和拉动比;③鼓励商家出台配套措施。在消费券发放期间鼓励商家制定配套的促销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消费氛围。
(3)针对“2022年9月28日,经信局在省经信厅组织召开的数字经济视频会议上人员组织不到位,会场迟迟不见人,影响省对市考核”问题。
整改措施情况:①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4月24日周一夜学,分管领导江某强调各种工作纪律;②进一步强化督导问责。3月17日,印发了《2023年度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分制”考核办法》(开经信〔2023〕10号),对局“工分+排名”考核办法进行优化完善。建立健全会风考核制度,对各类会议参会人员的表现纳入局“工分+排名”考核;③2022年12月21日已将《关于数字化改革工作专项监督的整改报告》报送市经信局。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存在漏洞。重复领取夜餐费和出差补贴,巡察发现,2021年经信局有22人重复领取夜餐费和出差补贴,共计多领夜餐费2240元。2017年至2022年期间,封家矽肺病疗养院重复领取夜餐费共计9040元,其中方某重复领取3100元,徐某重复领取2600元,余某重复领取3100元,陈某重复领取240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4月28日前局机关22人将重复领取的2240元夜餐费均完成退款;②4月28日前封家矽肺病疗养院4人将重复领取的9040元夜餐费均完成退款;③5月8日周一夜学会,财务负责人汪某讲解了规范单位公务支出,要求局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制度;④5月29日,县经信局下发《关于开化县封家矽肺病疗养院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通〔2023〕9号);⑤加强对封家矽肺病疗养院的监管。5月29日,局党委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决定将疗养院的财务账纳入局管。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存在漏洞。财务审核不严,在费用报销或审批过程中存在各类票据要素不齐全的问题,如2019年1月,报销差旅费719.5元,财务分管领导未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2019年4月支付2月夜餐费4000元、2019年8月支付6月夜餐费8640元,部分夜餐费审批表上审批人一栏空白未签字。2019年6月,支付非法成品油整治租车费3900元,未附开化县机关公务用车租赁结算单等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加强出差、加班审批管理。3月23日和4月21日,办公室主任余某分别在工作群强调,所有出差审批和报销均通过浙里报审批报销,加班审批均通过浙里干部之家审批,杜绝领导审批漏签情况;②对票据漏签问题进行完善,成品油整治租车费因车辆租赁公司并非财政定点采购公司,附件不全,5月24日要求租车公司开化波哥汽车租赁服务部进行完善。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存在漏洞。经费支出不规范,如2019年5月,使用收款收据支付阿里巴巴县级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未开具税务发票。2018年支付浙大培训费用9.0911万元,未用公务卡结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5月8日,已补开阿里巴巴县级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发票;②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完善了个人公务卡结算制度,对金额过大无法刷公务卡的提交现金支付说明,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存在漏洞。违规报销招待费,巡察发现,2018年9月27日,经信局因接待杭州久开转动轴有限公司一行5人调研机械铸造行业事宜支付餐费890元,但公务卡支付时间为接待日当天早上7点50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5月8日周一夜学会,财务负责人汪某讲解了规范单位公务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当日招待当日结算;②5月6日,具体经手人江某对具体情况作出了情况说明。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存在漏洞。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巡察中发现,开化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采购的电脑、货架等固定资产已由第三方企业移交给具体的主体使用,但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2023年3月,与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第三方企业沟通,进行资产盘点、登记确认、办理移交手续,并做好日常资产清查、统计盘点和监督管理等后续跟踪工作。
6.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规范。合同签订内容要素不完整,如2017年以来签订的防震演练、课题合作、2021年创文攻坚工程施工等13个合同均没有签订时间”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数字经济科、商贸发展科、科技管理科已将相关合同进行时间复盘,并将相关合同时间进行完善;②6月5日,周一夜学组织学习《开化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开政办发〔2021〕76号),强调合同要素审核把关,规范合同管理;③5月22日,邀请监管办业务科科长罗某讲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
7.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规范。对部分工程结算监督审核不严,如2017年实施的创国卫县城‘架空管线’改造整治工程、2019年实施的原万向硅峰公司老厂区地块创文砌围墙工程、2022年实施的创文整治工程,审计净核减率分别达到23.39%、39.62%和16.97%,对施工单位决算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手段”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加强对施工决算的监管,业务科室2023年度对工程量清单有明显错误的地方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②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督查管理,让施工单位提供工程量确认单,梳理工程项目管理审核流程,规范工程结算督查审核,推动工程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③5月22日,邀请监管办业务科科长罗某讲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
8.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规范。对部分工程项目考勤不够规范,如2020年实施的城区架空管线整治工程,2021年实施的创文零星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和2021年创文整治工程,合同均约定以‘点工’的形式开展,但实际实施过程中,只是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查管理,未专门指派科室人员,结算时也均以施工单位出具的施工明细作为依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实行监理制度或第三方监督制度,2023年4月17日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选择监理公司,由监理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保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性;②加强对工程的审核。由监理提供项目工作量,提供龙顶社区、城北社区、荷花社区2023年通信线路零星整治工程施工情况,并与施工单位提供的工作量进行比对,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支出;③5月22日,邀请监管办业务科科长罗某讲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
9.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规范。个别项目评标不规范,如2021年8月17日在对大规模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购开展评标时,评标小组为2个人,不符合评标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评标小组需要三名专家,由于当时疫情形势严峻,采购时间紧张,根据物资保障组8月12日下午会议备忘录要求:“简化采购流程,在单位纪检组监督下,采用线下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因此询价时并未按照评标规范执行,只邀请了纪检组余某参加,询价结束后提交经信局党委会通过后进行采购。①2022年2月12日,县防控办下达了《关于调整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架构的通知》(开防指〔2022〕1号),原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改为后勤保障专班,成员单位包括县经信局、卫健局、财政局、审计局、监管办、医保局等,后续每次采购均由专班集体研究决定,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②5月22日,邀请监管办业务科科长罗某讲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
10.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规范。个别项目预决算编制不合理,如2021年实施的中国(开化)绿色产品跨境电商示范基地工程,预决算编制单位均为开化博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且该公司为施工单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加强业务学习。以案为鉴,加强学习工程项目监管政策文件,5月22日,邀请监管办业务科科长罗某讲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②建立管理制度。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建立健全单位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制度,规范项目前期预算编报,建设单位甄选,项目建设期监督管理,建设后期的验收、审计等后续工作。
11.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规范。个别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下浮。如2021年实施的中国(开化)绿色产品跨境电商示范基地工程,发包价和预算价相同,且审计时也未下浮,违反了开监管办发〔2012〕17号文件第七条有关让利下浮的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加强业务学习。5月22日,邀请监管办业务科科长罗某讲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以案为鉴,加强对工程类项目预算编制、审计等业务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县内工程类项目监管政策文件的学习,举一反三做好工程类项目建设知识的储备;②建立管理制度。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建立健全单位工程类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前期预算编报,建设单位甄选,项目建设期监督管理,建设后期的验收、审计等后续工作。
12.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够规范。个别工程项目变更随意,未按程序执行,如2018年实施的围墙及辅助工程,2018年1月15日和20日分别签订了预算为5万元和8万元的合同,后因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又于1月20日签订了预算为30万元的合同,以合同变更工程量代替工程变更程序,且未经班子会集体讨论;2021年实施的中国(开化)绿色产品跨境电商示范基地工程,合同价约为36万元,签证变更总工程量约为19万元,占合同价52.39%,竣工验收单和费用签证单均未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变更未经局班子会讨论通过;同时,费用签证未套用定额进行签证,审计时也未套用定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优化完善《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议事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各重大事项全程民主科学决策、合法合规实施;②加强业务学习。5月22日,邀请监管办业务科科长罗某讲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以案为鉴,加强对工程类项目预算编制、签证、验收、审计等业务的学习培训,举一反三做好工程类项目建设知识的储备;③建立管理制度。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建立健全单位工程类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制度,规范项目前期预算编报,建设单位甄选,项目建设期监督管理,建设后期的验收、审计等后续工作。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问题依然存在,如2022年8月26日,经信局在接待市化工园区考核组时未严格执行公务餐管理办法,违规安排接待用餐并在酒店挂账;2019年6月胡某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阴阳师》游戏;2021年9月汪某上班时间使用手机炒股软件(东方财富)。2017年以来系统内共有8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2020年5月企业支部党员徐某因非法处置已查封的财产被开除党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5月29日,印发了《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2023〕20号),优化完善公务支出等内部管理制度;②5月8日周一夜学会,财务负责人汪某讲解了规范单位公务支出,加强干部职工公务接待、公务支出等制度的学习,规范报销流程,严格规范公务卡管理使用,做到当日账单当日结;③3月17日,印发了《2023年度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分制”考核办法》(开经信〔2023〕10号),对局“工分+排名”考核办法进行优化完善,将机关效能纳入局“工分+排名”考核;④4月28日,召开经信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参会的归口企业支部书记进行党性教育,与归口企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格。部分人员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存在廉政风险,如封家疗养院现任院长翁某自1999年开始便担任该职务,至今未进行调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将封家疗养院现任院长翁某进行调整,院长职务安排他人担任;②5月29日,县经信局下发《关于开化县封家矽肺病疗养院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开经信通〔2023〕9号),建立了局领导与疗养院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4月28日,疗养院负责人参加了经信局党风廉政专题会,对其进行了党纪法纪学习教育;③5月29日,局党委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经研究决定将疗养院的财务账纳入局管。
3.关于“基层党建重视不够。‘三会一课’落实不规范,巡察发现机关支部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6月21日期间材料缺失,两个退休支部2017年以来未书面记录过‘三会一课’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6月21日“三会一课”记录本已于2023年3月15日找到,加强对党建工作档案的管理,责令由党务干部负责好档案的存档,包括存档材料和存档场所;②5月12日,召开下属党组织2023年度政工会暨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加强退休支部书记党务业务培训,并下发记录本指派专人负责退休支部“三会一课”记录。
4.关于“基层党建重视不够。支部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如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党员大会,应到党员34人,实到党员仅13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3月17日,印发了《2023年度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分制”考核办法》(开经信〔2023〕10号),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工分+排名”考核,调动党员积极性;②6月5日,对在职的党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升思想意识。
5.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够规范。对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如中兴粮油支部党员余某的思想汇报均为电子版,非手写;合成材料支部党员张某的入党谈话记录中,谈话人为其本人,同一支部党员刘某入党谈话记录中谈话人未签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5月12日,召开下属党组织2023年度政工会暨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掌握发展党员相关业务,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加强局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相关业务的学习;②加强对党员档案的审核把关。
6.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党支部对新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近5年来,医药公司支部、粮食收储公司支部、钱江纸箱厂支部均未发展新党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5月19日和5月26日,分别走访医药公司支部、钱江纸箱厂支部、粮食收储公司支部,了解三个支部发展党员情况,对三位企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强调发展党员对支部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优化支部工作。
7.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够规范。个别支部党费收缴不及时,截至2022年底,仍有部分机关离退休党员和托管支部党员未交2022年度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4月27日,对三位离退休支部书记进行函告提醒,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②对未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跟踪,截至5月31日,离退休支部76名同志2022年度党费均完成缴费;③利用离退休党员七一活动和离退休干部活动,对党费交纳问题加以强调。党员必须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流动党员、异地居住党员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等,个别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按月交纳,经支部同意,可采取预交、补交、委托代收或网上支付等方式交纳,预交和补缴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思想建设抓得不牢,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以党委会、周一夜学代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017年仅有5月19日记录,2022年7月11日之后未见记录;2020年1月13日,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下属党组织到会率只有46.2%”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各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各自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②4月13日,印发了《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开经信党〔2023〕8号),并指派专人负责会议安排、记录;③4月28日,召开经信局党风廉政专题会,邀请下属归口企业党组织书记参加,加强下属党支部书记党性教育工作。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不够精准,一方面在职级晋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过程中,未充分结合“工分+排名”结果,如2022年第二季度提拔的中层干部大多数为工分排名靠后的干部。另一方面存在干部混岗使用的情况,巡察发现3名行政编制人员在事业岗位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情况:①3月13日召开局党委会,主要领导汪某和分管领导江某对选人用人不够精准的问题作出检讨,3月21日,分管领导江某对2022年度排名较后的毛某、汪某进行提醒;②组织干部学习局2023年度工分制考核办法,提高全局干部对“工分制”考核排名重要性认识;③3月17日,印发了《2023年度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分制”考核办法》(开经信〔2023〕10号),对局“工分+排名”考核办法进行优化完善;④强化“记工分”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更加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年终计发考核奖等的重要依据。如2023年5月2名公务员职级晋升、2022年度5名优秀公务员与2名优秀事业人员的确定,充分体现了“工分+排名”考核结果的运用;⑤2月28日召开党委会对混岗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调整3名行政编制人员到行政科室任职,其中江某到智能制造科、徐某到政工科、汪某到办公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842,邮政信箱 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9楼920室,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 芹阳办事处永吉二路7号3号楼1411室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