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水利局关于开化鑫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的批复
时间:2023-12-21 09:55
来源: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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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鑫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开化鑫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延续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书》(2023年10月13日)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取水延续条件,同意你公司延续取水:取水(浙开水利取水许可〔2023〕第20号),有效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9年3月11日(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开化鑫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马金电站)电站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马金镇后山村,取水地点为马金溪(东经118゜24'22″,北纬29゜17' 05″),所属水功能区为马金溪开化源头水保留区,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本项目原许可取水量为26814万立方米/年。参考本项目近5年的实际用水量,并考虑未来发展需要,经评估后核定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最大许可水量为26814万立方米/年。
二、你单位应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取水的将对超计划部分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取水户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我局审核同意。
四、本项目的水资源费按月征收。
五、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开化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