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润民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开化县大溪边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2023年11月16日)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取水许可条件,同意你厂取水:取水(浙开)字〔2023〕第22号,有效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8年11月29日(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开化县大溪边水厂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大溪边乡,取水口主水源为开化县大琅坑溪(东经118゜35'39.26″,北纬29゜13'18.65″),备用水源开化县大溪边乡东坑水库(东经118゜35'44.682″,北纬29゜16'18.747″),所属水功能区为开化保留区,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本项目原许可证取水量为62万立方米/年。因实际服务范围内由山上村民迁入至山下集镇,管网延伸,外来旅游人口增多,区域内学校、政府单位以及农家乐等服务设施(场所)建设及使用,导致公共用水也随之增多,并考虑未来发展需要,经评估后核定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最大许可水量为76万立方米/年。
二、你单位应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取水的将对超计划部分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取水户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我局审核同意。
四、本项目农村供水部分水资源费免征,其它部分按季度征收。
五、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开化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