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开化县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精神,优化教学方式,开展形式丰富的校园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同时,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坚决防止因学习困难而辍学事件。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完善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发挥体育锻炼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核查近三年发生过辍学(含有辍学倾向学生未返校的情况)的学校,特别是初中段学校,摸清学校现有辍学(疑似辍学)对象,形成控辍保学工作清单,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二是加强合力。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实时交换机制,建立共享数据库,对有辍学倾向和已辍学的学生,信息实时更新。要积极主动联系属地政府、公安、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及时掌握辍学学生个人信息,便于第一时间介入,开展教育引导和劝返工作。学校要主动作为,通过强化学校德育力度、积极拓宽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路径、建立学校与社区(村)的联动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村)的优势,形成教育共同体。学校要第一时间将有辍学倾向的学生或已辍学的学生情况书面告知学生户籍地社区、村,校社联合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规范执行日考勤、周报告、月报告制度。对于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启动“亮红灯”机制,向县教育局和学生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建立相关动态监测台账。县教育局和乡镇(办事处)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及时受理核查举报内容,并将相关学生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县教育局、统战部、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难点堵点,合力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县教育局定期召开教育系统相关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精准施策。
三是规范管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定期整理比对学生学籍信息,及时、逐个追踪落实已转学但未转学籍的学生就学情况,坚决杜绝出现空挂学籍现象。对长期请假学生做好续假手续,经家长申请后条件符合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确保人籍一致。严格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随迁子女疑似辍学的,就读学校应于学期末报告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