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71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0-09 10:40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徐广颖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购买的建议》(第071号)已经由县政府转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的您对我局工作关心和支持,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主要目的是为了照明和美观,这种美观与商品质量没有关联性。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使用“生鲜灯”出台禁止性规定,但如果确因灯光掩盖缺陷,导致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不合格商品,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家进行索赔,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消费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猪肉无纸化交易,猪肉经营户100%加入“浙食链”系统,实现从源头推送到逐级电子化流转模式,严格抓好猪肉的质量管理。加强专项抽检,今年计划抽检猪肉,全部开展核查处置,实现闭环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监管。强化平台监管和以网管网,要求电商平台严把入网销售关,做好亮证亮照、索证索票等,通过“浙江公平在线”加强自动检测,加大网络销售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外卖在线”加强线上线下巡查,对网上食品经营店铺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进网络餐饮经营者以视频形式公开食品加工现场,明确网络餐饮经营者对配送食品统一使用封签封口。

三是加强宣贯引导。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食品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今年以来,针对各类农贸市场累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24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我县共6家农贸市场,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不断努力,目前芹北农贸市场和池淮农贸市场的“生鲜灯”已经更换为符合规范的白光。岙滩农贸市场和华埠农贸市场也将结合创文工作更换“生鲜灯”。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将余下的城西农贸市场和马金农贸市场整改到位。

对上述办理情况的意见,请领衔委员登录开化县政协提案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打分反馈。 

                                             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