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381H/2023-113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29
发布单位: 司法局 有效性:
芹阳办事处翁村村荣获国家级“民主法治村”荣誉称号
时间:2023-01-29 10:09 来源: 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下文公布了新命名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县芹阳办事处翁村村荣获国家级“民主法治村”荣誉称号。

走进开化县芹阳办事处翁村村,浓浓的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宪法长廊、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墙绘等随处可见的法治元素,与群众生活紧密融合,潜移默化浸润人心。近年来,开化县司法局和芹阳办事处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不断激活乡村治理“法治细胞”。通过法治赋能乡村治理,如今的翁村村,一幅法治氛围浓厚、乡风文明和谐、产业欣欣向荣的美丽乡村画卷正徐徐展开。

办事依法:

翁村村的入口处,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巨大的标语“我所在的地方就是翁村,我怎样,翁村便怎样”。十八字的标语深深地体现了村民当家做主的自豪感。在这里,村民群众可以直接参与制定各项村务管理制度,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说说翁村”的特色村民议事模式把把新闻发布开到村里,把新思想讲进百姓心里,把矛盾化解在沟通里。通过在鱼水亭里召开的一场场村民议事会,将村里的大事小事全部公开评议,共同协商处理,极大地加大了村民参事议事的积极性。

“凡是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先征求司法所、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再提交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翁村村党支部书记余永庚说,“比如秸秆焚烧的问题,以往村里秋收,村民往往会选择露天焚烧,现如今村民都会都自觉收割做肥料,这是村民法治意识提升的最直观体现。”

“司法所‘以案释法’告诉我们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后果及带来的环境影响,我深受触动,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村民方柳感慨道。

秉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模式,翁村村积极探索,以网格为载体,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村形成了依法治理、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法治工作格局,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遇事找法:

青山绿水,流水潺潺,炊烟袅袅……翁村村法治氛围浓厚,随处可见的普法宣传标语、法律知识宣传强,让悠悠乡韵里充满了法的醇香。漫步在新建的柏油道路上,感受着法治的熏陶,已成为居民们最惬意的休闲方式。

“环境美,生态好,邻里也和睦,住得格外舒服,特别有安全感。”村民黄容指着墙上的“一生中的民法典”文化墙道。通过将一些与村民生活中紧密相关的民法典知识浓缩成文化墙,在普及民法典知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培养着遇事找法的习惯。

此外,翁村村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网格这一最小治理单位,建立一只党员网格法治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培训。通过普法+调处的快速化解模式解决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邻里更和谐”。

学法用法:

翁村村在县司法局、芹阳办事处的支持指导下,建设了法治大道、法治广场、宪法走廊等法治阵地。每一年都会开展各类丰富的学法用法活动,这也成了村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娱乐活动。

在宪法广场向宪法宣誓、在知行讲堂上一堂法治课、在村口开一场普法电影、参加村里的“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这些无处不在的法治元素,让乡村“法味”渐浓。通过浅显易懂的普法标语、通俗易懂的法治故事、随处可见的法律小知识,让法治思维不断融入群众的潜意识中,让村民知晓法律规定,树立法治观念。

“我最喜欢的就是看普法电影了,这些电影故事都是一些身边的小故事,让我们从一个一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故事里面懂得法律知识,更加教会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陈贵法笑道。

翁村村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观念,更直接更高效地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既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又在潜移默化中向群众宣传了法律法规,传输了法律观念和常识。不断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助推乡村法治建设,真正做到干群众之所盼,供群众之所需。

“隔壁农户喷农药的时候弄死了我的辣椒苗,我该如何处理?”“流转土地如何签订合同,才能合法合规,保障自身权益?”自从有了律师顾问的入驻,通过线下+线上的咨询模式,律师和司法所干部加入村级微信群、公布微信号,定期到村开展集中咨询服务,让翁村村的村民在遇到法律问题随时都能得到及时专业的答复。

现在的翁村村,村民过上了居则安、住则美的幸福生活。下一步,翁村村将继续深化推进民主法治工作,让群众成为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角,形成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全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