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621C/2023-1153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人社发〔2022〕88号
公开日期:
2023-01-17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县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关于享受被征地农民最低养老保障金对象能否同时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间:2023-01-17 16:35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享受被征地农民最低养老保障金对象能否同时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问题的批复》(浙劳社厅字〔2003〕181号,编号为ZJSP13-2003-0040)。请做好相关文件规定的清理衔接工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