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向我县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我县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衢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一批,2022年8月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 地市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208010004 | 衢州市 | 开化县 | 开化县大溪边乡大桥头村东面的大桥头沙厂有限公司无证开采,破坏山林,污水直排河道。 | 其它、水 | 1.关于“无证开采”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2014年开化县大溪边砂石料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大桥头村长坑源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限期为2014年4月22日至2021年1月22日,受让资源储量1076.07千吨,累计消耗控制资源储量为945千吨。矿山已于2021年1月22日到期关停,在日常巡查、检查中,未发现该矿山存在违规继续开采的情况,并已于2022年5月完成采矿权注销。矿山关停后,该公司的生产原料主要来源于“大桥头村至伏坞村支线林道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工程性矿产品。 2.关于“破坏山林”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实,信访件所反映破坏山林的山场土名为“朝天坞”,项目名称为大桥头村至伏坞村支线林道工程,该林道工程由开化县大溪边砂石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并于2022年6月开始修建。2022年8月3日林业部门经现场核查并对照使用林地现状图,发现修建的林道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且部分地段因施工和滑坡造成零星林木基部被覆盖及部分灌草被毁坏的现象。经鉴定,项目超范围使用林地0.0879公顷,因施工和滑坡造成零星林木基部被覆盖及部分灌草被毁坏的面积0.1809公顷。 3.关于“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2年8月3日、8月10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发现该公司场地积水通过明沟通向厂区东侧沉淀池,该沉淀池内淤泥堆积较多,致使污水溢流。原料和成品砂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措施,厂区地面基本已硬化,但场地地面积尘较重,且积尘覆盖面广。 | 部分属实 | 1.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开化县林业局对开化县大溪边砂石料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针对该公司涉嫌污水溢流和砂石料露天堆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督促企业于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生态植被;于2022年11月30日前清理厂区积存淤泥和沉淀池内淤泥,落实厂区物料密闭、覆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职能部门、属地乡镇严格落实相关职责,对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履行指导义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