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时间:2022-07-27 14:49 来源: 华埠镇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华埠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华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华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开化县华埠镇华东村2021-5号地块(华康安置地)

华埠镇人民政府

华埠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5年9月

2

开化县华埠镇华东村2021-6号地块(三中北侧道路)

华埠镇人民政府

集镇建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3年12月

3

开化县华埠镇华民村2021-3号地块(华康人才公寓南侧道路)

华埠镇人民政府

集镇建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3年12月

4

开化县高铁新城叶溪小区(二期)工程—叶溪综合楼

华埠镇人民政府

国控集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4年12月

5

华埠镇华工路18号华康老生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项目

华埠镇人民政府

华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2年5月

6

开化县华埠镇华民村2021-2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

华埠镇人民政府

华埠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开化县华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