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华埠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华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华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开化县华埠镇华东村2021-5号地块(华康安置地)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5年9月 |
2 | 开化县华埠镇华东村2021-6号地块(三中北侧道路)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集镇建设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3年12月 |
3 | 开化县华埠镇华民村2021-3号地块(华康人才公寓南侧道路)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集镇建设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3年12月 |
4 | 开化县高铁新城叶溪小区(二期)工程—叶溪综合楼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国控集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4年12月 |
5 | 华埠镇华工路18号华康老生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项目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华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2年5月 |
6 | 开化县华埠镇华民村2021-2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华埠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开化县华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