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化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时间:2022-07-19 09:55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开化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衢州县委县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聚焦构建农田到餐桌、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精密智控体系和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全面提升县域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的事故事件底线,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县前列,为加快打造“一地三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贡献力量。

一、综合性工作

(一)推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政责任落实,继续推进基层食(药)安办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乡镇(街道)食安办三星级全覆盖,新增五星级1家以上、四星级4家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高质量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跟踪评价。(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县农业农村局)


(二)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农〔林〕产品生产者)落实公开承诺、安全自查、质量控制、风险管理、检验检测、产品追溯等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3家食品生产企业寻找CCP行动试点。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考核通过率达到95%以上(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食药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信用评定,配合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监管信息化系统模块(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持续推进社公多元共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县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舆情监测,把握舆论走向,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运用食品安全协同应用“食安之窗”“谣言智控”模块等辟谣平台,加大食品安全谣言识别、辟谣力度(县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义工等队伍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积极探索“保险+服务”社会监督模式,扩大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参保覆盖面,推广进口冷链食品物防保险,力争到年底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纳入公益险范围(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深化与媒体合作,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县委宣传部负责)。

二、重点业务工作

(四)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健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抓好“浙冷链”系统推广应用,落实车辆、冷库物联感知等工作,加强链上数据分析。严格重点场所“四个一律”“三个到位”管控要求,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有序推进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政策,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全面落实走私冻品统一交由地方政府归口处置政策(县公安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加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力度,深化疫情哨点监测警戒系统建设,完善多部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织密“疫情精密智控”网(县卫健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防疫物资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并积极纳入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主动帮扶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指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精准组织生产、有计划调配使用(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控制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物价上涨,维护县场秩序(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疫情防控药械产品质量监管。抓实新冠病毒疫苗监管,依职落实疫苗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现涉苗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突出应急注册证“过期未续”企业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对疫情防控药械产品出口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出具相关出口证明,妥善防范各类风险(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食品(农产品)数字化治理体系。按照“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要求,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重点食品经营企业(猪肉、学校食堂等)纳入“浙食链”系统。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抓好“阳光工厂”“特殊食品风险智控”“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网络餐饮以网管网”等场景的运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并纳入“浙农码”,实现示范性农产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以上主体合格证全覆盖,落实生产主体生产记录制度。动态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主体数据库,加强信息数据应用,着力培育打造追溯标杆企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完善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冷链保障和追溯管理,推进疫苗全链条追溯监管系统(“浙苗链”)建设,构建疫苗一体化闭环管理“2345”溯源体系(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国家规定药品重点品种在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实施追溯码数据上传率达100%,推动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质扩面(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数字药监“一平台”集成,加快推进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防性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运用,探索药品安全治理“非现场”智能化监管改革(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加强抽检与风险监测。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抽检任务全覆盖实施“硬分离”执法人员直接抽样,加强重点食品风险监测评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卫生健康环节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县卫健局负责)。

(十)加强风险闭环管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拓宽风险监测信息来源渠道,加强区域风险监测资源共享和合作(县卫健局负责)。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分级与双随机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反馈机制,加快建立重点风险治理数据库,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管局、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药品检查力度,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诫、约谈等风险预警制度,完善药品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抽检不合格处置、药品召回等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开化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组建药品安全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食品重点领域监管。加强肉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等地产食品监管,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治理措施,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交叉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建成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6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98%以上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基本达到B级及以上,中小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覆盖率100%(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高风险业态、小餐饮、网络订餐单位监管,持续推进餐饮企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鼓励入网餐饮单位使用“外卖封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县卫健局负责)。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等食品安全管理(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药品重点环节监管。严格药品源头管控,强化药品上县后变更管理,突出医疗器械上县前监管。抓好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深入实施备案量化等级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宣贯。对疫苗、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无菌制剂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疾控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开展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净化互联网药品经营环境,推进“净网”平台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中药代煎服务药品质量监管,督促从事中药代煎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完成自查,自查率达到100%(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络药品销售、儿童用妆“金盾护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药械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均达到100%。继续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实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100%接入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智能监管系统。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进出口等食品安全管理。探索开展“监地”合作,加强监区食品安全管理。(县食药安办、县市场监管局等)

(十四)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县公安局负责)。开展“剑锋”主题集约收网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经营、走私疫苗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药械产品等违法犯罪(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线索移送侦办协同,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集中攻坚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食药案件(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工负责)。完善药品案件移送、会商研判、监管建议反馈等机制,确保符合要求的案件“双处罚”率、信息公开率“2个100%”。严格实施“两法”“两条例”,全县查办药品案件比去年增长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做好及时通报(县法院负责)。配合查处全省性、跨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食品“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推进“电子许可证”和“电子健康证”应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电子证书持有率达100%(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营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推动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5S”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深入开展各类形式食品安全规范化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农批县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县”创建、“放心食品超县自我承诺”活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