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芹阳办事处山甸村)
时间:2022-04-07 11:14 来源: 县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山甸村2022-1、2号地块项目,拟征收山甸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芹阳办事处山甸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82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地块范围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开化县人民政府将组织 芹阳办事处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山甸村2022-1、2号地块范围图.pdf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