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开化县华埠镇华东村2021-4号地块)
时间:2022-04-07 11:06
来源:
县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开化县华埠镇华东村2021-4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华埠镇华民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0.6849公顷(10.273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3月1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项目批准征收前如遇补偿安置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五、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开化县华埠镇华东村2021-4号地块土地勘测定界图.pdf土地现状调查表(华民村).pdf
联系电话: 0570-6523142 监督电话:0570-6523147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