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科创集团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科创集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科创集团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高质量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的组织领导、落实督查和联系反馈,对整改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剖析,对整改举措逐条进行完善落实,制定整改方案、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整改落细落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查落实。对外紧密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对内统筹紧抓各部门下属公司整改执行,强化督查跟进,实行挂账销号,坚持将问题整改、制度建设、源头堵漏齐抓共管,切实做到综合治理、常态长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责令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1人,在全体员工大会上作自我检讨1人;书面通报1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3人;制定完善制度7项,收缴退回资金61544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产业强县’措施不够有力,未充分发挥工业主战平台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推进“两新”产业园建设。全力以赴推进项目方案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追赶落后进度,逐步实施,提升园区建设质量。
(二)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已完成6宗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工作。
二、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经营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降低经营风险。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委托合同,通过法律手段解除投资协议并进行项目公司清算;今后严格按照《开化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以规范合法的程序进行对外投资。
(二)增加企业资本金。2021年,收到新增加的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另申请了国资公司企业债。
(三)减少挂账。通过上门催缴、电话联系、发律师函等方式,追缴收回拖欠账款。
三、关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内控制度。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审批和工程项目预算分级审核制度,完善内部资金往来审批环节,按年度对集团和下属公司进行内部审计。
(二)完善监事会架构。与上级部门积极对接,新的监事会主席已到位,按要求加强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以及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
四、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清退2020年发放的2名年薪制人员2019年年休假工资,共计61544元。
(二)严肃追责问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五、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发包程序。制定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建立2021年度限额工程承包企业预选库,确保今后小额工程发包规范。
(二)严格制度执行。对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重新按规定进行结算,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三)严格工程计价规范。对没有按规定计入工程费用的账目重新计入业务成本,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资产管理不够精细,运营效益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主动摸排入园企业需求,按季度进行公开招租。
(二)妥善处置国有资产。对未出租房产进行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未出租房产台账;提前向相关公司发出租到期通知单。
(三)加强租金催缴力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加强资产管理。拆除未出租房屋水电表;建立资产巡查制度,按要求对资产进行巡查。
(五)规范采购程序。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办公用品进行采购。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党员培养考察、接收发展、按期转正等工作,待符合要求后及时成立支委会。
(二)完善规章制度。对相关制度进行全面建成,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进行重新修订。
(三)做好阵地建设。立即启动党建阵地谋划工作,按要求完成党建阵地建设。
(四)规范选人用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规范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公示。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资金使用程序。制定相关议事规则以及内部资金调拨审批单,严格资金使用程序。
(二)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通过监事加强对班子成员执行末位表态的监督提醒。
(三)规范党组织议事程序。提前将需要研究事项报全体党员研究,提高党员参与率,浓厚议事氛围。
下一步,县科创集团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整改与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016009,邮政信箱开化县华埠镇泰康路3号,开化县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解放街65号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