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8日至7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资源规划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8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资源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问题反馈后,县资源规划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梳理出3类36项整改任务88项具体措施,分别由各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相关科室细化整改方案,形成了“1+17+88” (1个领导小组,17个科室,88个具体措施)的整改方案体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标本兼治,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扎牢持久防治的制度笼子。
目前,县委巡察组共反馈常规巡察问题36个,目前完成整改36个,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无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共诫勉谈话1人,教育提醒12人,清退违规资金48.12574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3项。
一、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巡察报告提到的11个旱改水项目、4个土地开发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土地整治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2013-2019年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自查,并开展整改。
二、关于“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规划条件的相关规定》,确保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符合各部门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二)出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案联合审查办法》,成立方案联合审查小组,保障方案审查工作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三、关于“矿产资源保护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矿山动态监测和开发利用方案监管工作,全程跟踪面上3处治理矿山削坡动态,及时遏制违法开采苗头。
(二)开展全县砂石矿产领域执法大检查行动,截至12月中旬,共没收违法所得173400元、罚款59320元,追回非法采砂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30763元。开展全县山体开挖情况排查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共没收违法所得71200元、罚款14240元。
(三)督促矿产开发利用工程实施主体加强作业喷淋,利用洒水车加密对通矿道路、场地喷水,完成粉尘、噪声检测,并在所在行政村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不积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对“扫黑除恶”线索再次梳理并实地核查。
(二)结合8090宣讲,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涉矿执法大检查,在重点领域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召集资源规划系统基层工作人员学习“青海煤矿”事件。
(三)制定印发《全县砂石矿产领域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牵头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12家制砂场、5处治理矿山及大棚坞出让地块碎石场进行检查,核实信访举报12起,责令并完成出让收缴矿产品收益207000元,立案查处3起,没收违法所得178395元,罚款60319元。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听取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组织生活会,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二)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再次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十个讲清楚”,检视自我问题。
(三)重新梳理和完善《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等5份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文件。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费用应退全退,共计29878.4元。
(二)邀请县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负责人来局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关于政府采购的整体意识。
(三)严格按照《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制定局政府采购流程图。
(四)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的相关规定》、《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并严格执行。
七、关于“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费用应退全退,共计451379元。
(二)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八、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更新,明确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全部纳入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二)修改完善《局机关“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办法》和《局党委会议事规则》。
(三)组织全体班子学习《关于“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补充通知》和《关于“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并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坚持重大项目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四)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九、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报告中涉及的出让国有土地管理不到位地块方案调整工作,目前已进场施工。全部完成报告中涉及的三处收储土地管理不到位地块整改工作。完成报告中涉及的临时建设用地管理地块临时用地手续补办工作。
(二)加强巡查力度,建立网格化巡查体系。
(三)对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2020年全年已处置闲置土地5宗,其中收回3宗,开工2宗。
(四)根据《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严格执行临时用地审批条件,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的监督管理,规范临时用地的使用行为及批后监管。
十、关于“案件执行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阶段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省市等自然资源执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借鉴林业、环保等部门执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大执法案卷检查力度,开展交叉检查。
(二)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研讨,针对该类问题进行梳理,初步形成分类处置办法。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采取“回头看+交叉查”的模式,全面检查整改,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记录格式,补齐会议记录,开展支部间台账交叉检查和查漏补缺,确保台账整改工作保质保量。
(二)各支部将组织学习列入年度计划,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规范,全面提升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十二、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完善集体会审制度,明确会审使用范围,优化会签表,对先行办理的集体会审事项事后及时向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报告。
(二)会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关于“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补充通知》和《关于“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严格执行一把手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
十三、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完善汪某档案资料,并已通过机关工委审核。
(二)各支部开展党员档案“回头看”,明确各支部组织委员为党员档案管理员,并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档案资料规范化培训,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能力。
(三)完成《党务工作指导手册(上下册)》的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支部党员规范化管理能力。
十四、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开化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自机构改革之后,共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4批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6名。完成对詹某等10名首次提任中层干部人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十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科室已设立档案员,明确档案归档时间,办公室组织局档案员前往市局交流学习档案管理先进经验。完成局档案系统升级工作,提升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
(二)邀请县档案馆工作人员来局授课《机关档案管理》,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档案管理水平。
(三)在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中加强沟通与协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做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工作。已设立法规监察科,为强化执法力量留出空间。
(四)已完成《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办法》的制定,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修改完善岗位风险和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下一步,县资源规划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机构上继续保留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长期坚持整改工作,思想上克服过关松劲情绪,重整行装再出发,行动上适时开展整改 “回头看”, 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症下药;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建立和修订规章制度,填补风险漏洞。三是坚持真督实查,严明党的纪律,夯实局党委管党治党、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014771,邮政信箱:开化县芹北路1号国土大楼,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解放街65号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