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监管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3-07 16:09 来源: 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63日至617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开化县监管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731日,县委巡察组向开化县监管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开化县监管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在反馈会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和督促落实,严格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原则,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3个方面102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4个,完成率100%批评教育7人次,个别提醒谈话7人次,集体提醒谈话1书面检查5;修改完善政策和制度6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八大专项治理”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做好自查自纠。

2赴华埠镇、马金镇、齐溪镇、长虹乡等乡镇,指导“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

3联合县委编办、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印发了《开化县招投标案件查处联动暂行办法》(开监管办〔202012号),建立案件查处、移送、协办以及不良行为信息联动管理的机制。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1210日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评价系统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近期可以推广运用上线。

2916日将《开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层面的征求意见,12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212日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结束,目前正在走发文程序。

3)完成《开化县评标专家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初稿),对评标专家入库要求、权利义务、专家培训制度、综合考评、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下步组织讨论并征求意见后正式发文。

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范围已覆盖水利类、国土类等项目;法定限额以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已完成,法定限额以下项目已采用电子化交易。

2114日已完成投标保证金收付系统开发建设,投标单位可以通过电子系统实现投标保证金网上缴退、电子监管。

3)履约评价和履约保证金网上收付系统已在开发建设,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系统、电子交易、开标已完成融合,远程评标、监管等系统开展融合对接,提高全流程电子化程度。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集中研讨1次,加强从严治党理论学习。

3)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4)在单位内部严格执行一般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一般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情况纳入本办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存在不报、瞒报、漏报行为视情况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5.关于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1)于628日在巡察期间已完成整改。

2)在921日周一学习会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③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2014年衢州市委办印发的《关于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与开化县下发的《2014年三公经费相关事项通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印发开化县监管办内部控制系列制度的通知》(开监管办党组[2020]12号)文件中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支付审批流程,财务把关每一笔费用支出,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支出。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绝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收支两条线,保证金专户资金专款专用。

2)在招标文件中对交易服务费进一步明确,由公选单位和中选单位共同承担,由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衢州市发改委关于降低和规范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衢发改价201814号)收费标准收取。

7.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821日完善并下发开监管办党组〔202019号《关于印发开化县监管办会议及议事制度等制度的通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确保议事民主、决策科学、责任落实。

(3)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机关党建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机关党建工作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化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4)制定并下发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分析,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至少安排1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8.关于民主决策氛围不浓厚,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在党组会议前提前书面通知,会前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发扬民主。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会上记录会议决策过程和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建议。

3)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9.关于机关支部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通过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并要求今后要按照《条例》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升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

2713日,召开“争先创优、实干创新”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会议。支部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深入分析根源的情况下,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经过梳理,本次组织生活会共收到85条批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27条。

3)明确由支部委员负责组织生活会相关台账,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记录,填写好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

10.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根据《开化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县委办〔201911号)文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程序。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县监管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521237 ,邮政信箱: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邮编:3243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解放街65号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