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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教发〔2022〕22号
公开日期: 2022-03-29
发布单位: 县教育局
开化县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3-29 08:22 来源: 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中共开化县委、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开化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努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建引领为纲,强化组织作风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按要求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成立学校“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学校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重大法治事件。

2. 强化作风建设,打造教育铁军。全面开展教育系统“践行立德树人,打造教育铁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立师德、优作风、树形象”为要求,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重点学习纪律规矩、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廉政风险防控、基层党务工作规范、舆情应对等内容,深化全县教育系统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校长依法治校的领导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激情奉献师表的教育铁军。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实际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二)依法行政为本,全面履行法治职责

1.推进依法决策程序机制规范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2021年初通过县政府教育网站公布《开化县教育局2021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程序》,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审查。印发规范性文件前,通过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律师和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在行政管理和民事经济活动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订立的合同,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3.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了《开化县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程序,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公布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在开化县政务服务网公开,并予以动态调整,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配足配齐行政执法设备,做好台账资料和音像记录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全年准予行政许可事项107项,其中教师资格认定93件,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审批14件;共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261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16份,全年无行政处罚案卷。

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是教育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县教育局通过探索实行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规范办学年度检查制度等,不断加强和完善民办学校监管,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行“教科书式”和“说理式”执法,以“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使用为载体,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民政局等部门,开展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努力实现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办学,全面压实责任体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督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双减”专班,重点围绕机构签订托管协议、规范使用合同、预收费资金纳入监管账户、收费价格等具体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处置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了4次集中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于10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的压减、转型任务。建立教育局机关干部联系培训机构制度,做到每周休息日“一日三巡查”,形成“领导包片、干部包干、责任有落实、问题有整改”的督导检查工作闭环,累计开展检查261人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疫情防控、培训行为、师资情况、教辅教材、收费管理、合同使用、广告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置各类问题116个。

4.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职责。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全面提交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认真执行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本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通知要求负责人参加听证、也未有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被纠错、败诉情况发生。

(三)优化服务为标,切实做好便民服务

1.强化减证便民,降低服务门槛。优化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杜绝对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再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或变相设置门槛的情况。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做好减证明、优流程,同时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线上多人交叉审核等机制,优化教育服务改革,让入园入学、课后服务、资助管理等更阳光更公平更便捷,提升群众教育获得感。

2.提升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负面清单事项和审批材料目录,建立并落实负面清单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为企业撑起“保护伞”。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审机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在规定工作日内统一归集涉企信息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厉打击和制止各类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3.聘请法律顾问,提高法治水平。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教育部门法律事务任务清单,将法律顾问工作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聘请浙江援桥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担任教育系统的法律顾问,对我局发文件审查、合同管理工作、信访件办理、安全事故处理等事项开展法律服务,有效提高我局依法治教水平。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及时进行信息录入登记和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登记,2021年法律顾问全年累计开展工作17项次。

4.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实施《开化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的审查及保密流程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执法信息。加大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教育公共资源配置、教育资助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群众关注的招生政策、教师招录等热点及时公开回应。

5.推进体系建设,深化信用教育。2021年我局紧扣省信用体系建设“531X”总体架构,全面深化信用业务协同应用平台,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加强教师队伍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加强宣传和推进力度,进一步营造“诚信校园”氛围;强化个人诚信意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四)审计监督为镜,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1.注重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抓内审工作。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工程建设、组织人事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监督防控。2021年共开展了26项次审计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整改建议105条,被审计单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本年度无负责人未依法出庭应诉,没有未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未依法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现象发生。

3.有效办理两会提案。认真贯彻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提案工作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提升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2021年我局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5件,协办件14件(其中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10件),全部为“A”类件。

4.全力做好信访维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履行职责,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不断加强,为开化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 2021年,我局受理各类信访件共计147件,全部按时办结。未出现去京赴省到市上访事项。

(六)普法教育为基,强化法治宣传学习

1.严格落实学法常态化。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定向,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在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会前专门安排时间以专家讲解、个别交流、集体学习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落实好学法治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周一夜学的常态化工作。先后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局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落实领导干部述法治度,形成常态化机制;按时参加旁听庭审有关案件并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各类警示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治度,2021年,组织全局4名新入职公务员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全部通过考试并取得执法证, 8名公务员,2名参公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切实做好法治教育进校园工作。加强课堂教育阵地建设,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治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把法治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将法治教育课纳入学校课程安排,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课堂教育中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使法治教育成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道德与法、班会课等载体开展普法教育,举办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微信平台、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宣教活动,使广大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机,通过法律知识讲座、竞赛、主题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各学校法治副校长任组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强化职责;聘请了32名公、检等部门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指导开展1-2次法治教育活动。同时联合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关工委和妇联等部门,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对出现行为不良学生的帮扶和矫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县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较缺乏,法治意识还不够;三是结合教育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存在重钻研业务轻法治学习的现象,特别是部分教师对法律政策知识的重视程度不够,法纪观念淡薄,缺乏对教育法律体系的全面认识,缺少正规学习教育法律知识的途径,理解、掌握教育法律知识的程度不够,导致有些教师不能正确处理教育法律纠纷。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落实见效,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利用“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契机,组织机关及下属学校(单位)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单位职能,深入贯彻新时代法治理念,为做好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组织机关及下属学校(单位)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等法规政策,从意义、作用、内容及亮点等方面进行讲解,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措施,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建设(2021-2025年)》,认真梳理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明确名称和法律依据。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机制。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或拟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及“两平台”的应用操作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两平台”业务应用水平。抓好对民办教育机构广告的监管,强化对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提高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的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法治教育手段。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创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多功能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发挥市内外德育基地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法律素质。

(三)巩固依法治校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校内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体制机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指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全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校水平的提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年来,通过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得到显著提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和素质进一步增强,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营造良好行政氛围。

开化县教育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