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24/2022-898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2-24 | |
发布单位: | 团县委 | 有效性: |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团县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情况
四、 2022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团县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团县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团县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团县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团县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团县委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团县委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团县委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团县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一)(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团代会决议,领导全县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参与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
(四)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各种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指导全县“希望工程”实施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监督,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
(六)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乡镇、部门团干部的协管工作,指导并组织全县团干部的在职培训。
(八)指导乡镇团委和县属团组织的工作。
(九)指导、管理县青少年宫工作。
(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度预算汇编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开化县团县委本级 |
2 | 开化县青少年宫 |
三、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编制6人、差额补助(适当补助)0人。
2.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员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6人、差额补助在职人员0人。
3.退休人员:4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0人、事业离休人员0人、事业退休人员4人、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0%)0人、精减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4. 劳务派遣人员2人(其中驾驶员0人)、临时工0人。
四、2022年主要工作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1)强化青少年思想引领
坚持分层分类教育引导、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爱国主义、社会公德教育等作为思想引领的重要内容,引导青少年践行开化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广泛开展务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2)推动青年建功乡村振兴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委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全县广大团员青年返乡投身“三农”工作,通过抓实抓牢青年创新创业、青少年生态环保、农村青年文化建设、乡村青年人才等多方面举措,全面推进青春建功乡村振兴行动。积极谋划建立开化青年工作部,引导在外优秀青年返乡创业就业。
(3)联系服务青少年发展
聚焦青少年需求,立足青年阵地、载体,用好“亲青恋”等四大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县青少年发展基金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深化青少年民生项目,构建青少年发展服务体系,为青少年成长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4)延伸共青团工作手臂和覆盖面
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动员青年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等社会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各领域青年组织,打造联系引领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平台。健全常态化“倾听”机制,积极引领青年理性建言和有序政治参与。推进青联和少先队改革,完成青联换届,构建同心多层的青少年工作体系。
(5)推进共青团改革强基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推进和深化共青团改革攻坚,紧紧依靠党建带团建,切实提升团的政治性;狠抓团干部实干作风和对各类青年组织的政治引领,切实提升团的先进性;注重服务青年民生、保护青年权益,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切实提升团的群众性,持续建设学习型、实干型、枢纽型、服务性团组织。
(6) 打造志愿服务向心力
加强与各部门、乡镇团委及社会组织团队的联系与沟通,消除坚冰,全力营造积极融洽的志愿服务氛围。谋划新时代文明实践、专业技术培训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思想政治及专业素养建设。大力推行志愿者激励办法,在实践中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措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开展具体项目工作
1.青少年发展
2.志愿者服务
3. 团组织建设
4. 困难家庭慰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2022年团县委基础资料表
2. 2022年团县委收支预算总表
3. 2022年团县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 2022年团县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 2022年团县委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2022年团县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22年团县委收入预算总表
8. 2022年团县委支出预算总表
9.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0. 2022年团县委人员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团县委人员支出预算表
12. 2022年团县委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3. 2022年团县委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4. 2022年团县委项目支出预算表
15. 2022年团县委县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16. 2022年团县委县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 2022年团县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
18. 2022年团县委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团县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团县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30.74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02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80.74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12万元、教育支出 3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
二、关于团县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县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0.74 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 8.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87.12万元,占75.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8万元,占6.2%; 教育(类)支出34万元,占8.9%; 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占9.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24.0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7.1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开支缩减。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23.1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9.3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开支缩减。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39.7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8.9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为建团100周年纪念年,计划开展一系列活动。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3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为蒲公英奖学金获奖者人数逐年上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5.7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开支缩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7.8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开支缩减。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306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开支缩减。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5.3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49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机动经费。
三、 关于一下午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8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团县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是我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团委来开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建团100周年纪念年,预计交流活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关于团县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团县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团县委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团县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530.74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收、支各减少109.05万元,下降17.04%。主要原因开支缩减。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团县委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2年收入预算530.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 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74万元,占 71.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万元,占28.26%。
八、关于团县委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2年支出预算380.7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8万元、教育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7.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82万元,项目支出73.7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团县委2022年度开展10个项目,分别为蒲公英奖学金、青少年发展专项经费、庆祝建团100周年系列活动经费、团代会经费、志愿者指导中心专项经费、少工委工作经费、青少年宫专项经费、三支一扶志愿者经费、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共青团职责开展工作
3.实施主体
团县委、开化县青少年宫
4.实施周期
一年
5.年度预算安排
共计233.7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发挥团县委青年引领作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
2022年团县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开化县青少年宫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 年团县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青少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等社会事务相关开支。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单位用于“蒲公英奖学金”项目社会事务相关开支。
2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本会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 元。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2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