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24788809808Q/2022-897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2-24 | |
发布单位: | 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有效性: |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情况
四、 2022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研究拟定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拟定全县国内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招商引资、山海协作工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负责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项目的统一宣传,组织协调国内重大招商活动以及合作项目推介活动,协调督促重大洽谈项目的进度及合作项目的实施,参与国(境)外的重大招商活动;开展国内合作交流、招商引资情况的调研、统计和收集整理发布各类信息;编制合作、招商项目册,建立合作、招商项目库及重点客商名录库、工作网络。
(三)负责全县区域合作交流的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参与上级组织的国内区域合作交流活动。
(四)负责外地来开投资企业投诉、联系、服务等日常工作。
(五)负责县外企业联合会、山海协作企业促进会、开化在外企业联合会或商会(经济促进会)的业务联络指导工作。
(六)负责与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交流和合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合作交流代表团(组)的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县领导对外地有关合作交流工作出访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到外地举办的产品展销、展示、经贸洽谈活动。
(八)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县企事业单位到外地设立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联络、服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度预算汇编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本级 |
三、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编制9人、差额补助(适当补助)0人。
2.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员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4人、差额补助在职人员0人。
3.退休人员:1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0人、事业离休人员0人、行政退休人员1人、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0%)0人、精减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4. 劳务派遣人员1人(其中驾驶员0人)、临时工0人。
四、2022年主要工作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1“招大引强”有突破。全县招商引资规模持续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商有突破,力争2022年招引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3个,实现制造业到位资金18.5亿元。
2.平台建设有亮点。“产业飞地”进入实体化运作,有2个以上入驻项目;“科创飞地”开始运营,有可研、人才类项目落地;“消薄飞地”稳步推进,提质增效;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完成规划编制,进入招商阶段;山海协作产业园启动扩张规划。
3.社会事业有协作。继续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旅游、劳动力培训等多方面与结对地区开展协作,加强杭二中教育集团开化中学与市域重点高中联盟结对放大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深化“医联体+医共体”平台建设,形成“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就医格局。
4.乡村振兴有典范。以新一轮结对地区调整为契机,依托结对地区资源优势,整合资金、谋划项目,实施带状发展,打造出一批山海协作乡村振兴样板村。
(二)开展具体项目工作
1.实施两大行动。开展“招大引强”行动,紧盯重点区域,依托驻点招商、异地商会、乡贤,加强产业链和创新链互动,精准对接外溢动能和势能;紧盯重点产业,聚焦有机硅、糖醇两大主导产业,精准绘制出产业树、产业招商地图,梳理目标企业库,谋划一批产业链招商项目;紧盯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完善决策咨询制度,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力争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开展“数智招商”行动,深化数产结合,建立“云招商”工作机制,通过数字化服务平台,开启“云洽谈”“云走访”“云推介”“云招商”新模式,打造“云招商-精准对接-深入洽谈-项目落地”的招商选资链条,有效提升产业招商能级和项目服务水平。
2.建强两支队伍。建强全县招商员队伍。建立健全“一把手”带头招商机制,以“项目实、投资实、产出实”为导向,确保主要经济部门“一把手”和中心镇党委书记主要时间精力用于招商,打造“县级领导领衔招商、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主攻招商、社会力量参与招商”的招商大格局。建强驻外招商队伍。优化驻外招商队伍,组建杭湖、绍甬台、金义温、沪苏嘉四个驻外招商组和项目服务、项目研判两个项目推进组,外派招商干部赴上城、桐乡、滨海新区等地经济部门挂职学习,精准培育产业链招商“行家里手”。
3.抓好三块“飞地”。“产业飞地”重点推进,启动绍兴滨海新区“产业飞地”规划编制,实体化运作产业飞地开发公司,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大楼、商业地产开发、工业地产开发等工作,确保开发公司做大资产,实现可持续发展。继续实施专班化、项目化运作,在原有基础上加强招商力量,建立“产业飞地”项目库。“科创飞地”实体运行,加快与滨海新区、上城区等地洽谈,打造“科创飞地”,强化“科技飞地”创新功能,加强招商引智力度、产学研项目引进力度,加快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双创孵化体系,构建科技大市场。“消薄飞地”提质增效,提升开化在濮院镇的“飞地”能级,向上更多政策优惠,建立健全股权投入、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系列机制,提高园区吸引力,加快园区招商步伐,进一步降低园区企业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基础资料表
2.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收支预算总表
3.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收入预算总表
8.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支出预算总表
9.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0.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人员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人员支出预算表
12.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3.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4.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项目支出预算表
15.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16.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
18. 2022年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8.65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2.97万元,减少23.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项目支出拨款金额。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78.6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0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8.6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72.97万元,主要是2022年压缩项目支出拨款金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68万元,占8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万元,占4.44%;住房保障支出39.30万元,占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81.2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名。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32.4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90.5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部分资金将用于支付中心2021年度已产生但未支付的招商专班及中介招商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6.6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8.32 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名。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33.5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名。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5.7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变动补贴基数增加。
三、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7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54.4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4.47%。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项目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项目支出拨款金额。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如果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则要说明)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包括财政收入及其他收入)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578.65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收、支各减少172.97万元,减少23.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项目支出拨款金额。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578.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578.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68万元、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元,住房和保障支出39.3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6.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09万元,项目支出238.3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1.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32.48万元。
(1)项目概述:负责招商引资、山海协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负责组织协调重招商活动及合作项目推介、重大项目的考察论证和洽谈工作;开展国内合作交流、招商引资情况的调研。
(2)立项依据:开政办发〔2015〕17号《开化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招商局(开化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
(3)实施主体: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4)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倾力打造“大招引、大协作”,进一步强基础、优服务、聚合力,开展”招大引强“专项行动,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奋力实现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和山海协作扩面升级。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32.4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驻外专业局产业研判、项目谋划、对接洽谈、落地服务等工作正常开展,对差旅费、房租、接待费、人员补贴进行保障。每年15条亿元以上项目信息,完成开化县招商引资工作地图梳理汇总印刷工作,做好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对接,加大旅游健康休闲服务业对接,大力宣传开化的生态环境、山水资源和旅游资源,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个,新引进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可折抵到位资金),引进股权投资项目、股权交易项目、省级专家以上人才、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或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电商企业等1个。
2.招商专班及中介招商工作经费200万元
(1)项目概述: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山海协作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全县筛选抽调优秀青年干部,成立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专班,集中办公、实体运作。组建与桐乡市、上城区、临安区、建德市进行“一对一”对接推进小组,开展产业研判、项目谋划、对接洽谈、落地服务等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中介招商,引进一批项目。
(2)立项依据:开政办发〔2015〕17号《开化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招商局(开化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
(3)实施主体: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4)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倾力打造“大招引、大协作”,进一步强基础、优服务、聚合力,开展”招大引强“专项行动,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奋力实现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和山海协作扩面升级。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招商专班及中介招商工作经费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组织协调重大招商活动及合作项目推介2次,组织工业、农业、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洽谈工作10次,组织或参加项目考察论证和洽谈工作12次,招商一本通、投资开化资料印制1000册,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完成招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14个,实现承接省内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到位资金17亿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
2022年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本级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6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项目支出拨款金额。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开化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