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情况
四、 2022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拟定本县的环境保护政策,参与环境保护相关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二)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本县范围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三)负责落实本县减排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核查各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信;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七)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
(八)负责环境监察与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企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应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行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环境保护领域县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四)开展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评价工作。
(十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度预算汇编的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本级 |
2 | 衢州市开化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所属单位) | |
3 | 衢州市开化生态环境监测站(所属单位) |
4 | 开化县生态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单位) |
三、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9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编制19人、差额补助(适当补助)0人。
2.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员9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19人、差额补助在职人员0人。
3.退休人员:5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2人、事业离休人员0人、事业退休人员3人、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0%)0人、精减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4. 劳务派遣人员6人(其中驾驶员2人)、临时工0人。
四、2022年主要工作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1.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与保护,提升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按照衢州市、开化县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举一反三,加快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赢。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的等各类环境污染,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3.继续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在我县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补齐短板,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
4.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协调、督察检查,加快推进各级督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做好“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继续推进落实的整改任务,咬住节点目标,严守标准,倒排进度,加快落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绝不放手;对长期推进、持续完善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5.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开展具体项目工作
1.全速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专项督察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创建。按照我县“无废城市”方案,完成2021年“无废细胞”申报工作,重点开展无废载体创建工作,探索合理可行的奖励长效机制,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开化模式”。
3.深入拓展“两山”转化通道。对照2021年申报工作不足,强化向上对接,深入方案谋划,走在前、谋在实,力争在2022年创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构建和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具有特色的“两山”转化新通道。
4.深化生态智治场景研发和运用。进一步完善四维智控、三水智护子场景建设及开发环境智库、协同智治等子场景,加强场景宣传推广工作,确保应用发挥实效。
5.推进(国家)EOD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内 容和优化方案,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力争12月底前完成省厅审查推荐后,获得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争取2022年获得国开行项目资金支持,促进开化生态事业发展。
6.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廉政建设,全面打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保铁军。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基础资料表
2.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3.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0.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人员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人员支出预算表
12.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3.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4.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16.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
18.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0.39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89.49万元,减少30.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1830.3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0.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32万元等、结转下年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45.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等、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0.3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89.49万元,主要是省级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112.32万元,占6.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9万元,占3.99%; 节能环保支出1645.08万元,占89.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48.6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编制数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24.3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编制数的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848.3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8.4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645.0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62.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96.9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4.72万元。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5.3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基数调整。
三、 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2.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各部门接待联系相关工作经费的支出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大队及监测站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如果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则要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包括财政收入及其他收入)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820.39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收、支各789.49万元,减少30.3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1830.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1.59万元,占86.95%;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8.8万元,占13.05%。
八、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1830.3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45.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61.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36万元,项目支出797.7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2022年项目支出796.77万元,其中: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10万元,第三方技术服务费20万元,生态环境委托监测25万元,饮用水水源地隔离网修复等15万元,生态日宣传及生态环境满意度等宣传12.69万元,开展低碳(零碳)乡镇、村(社区)试点创建15万元,2022年度智慧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费用213.58万元,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37万元,龙潭水库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完善项目4.69万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自查、复核17.5万元,农用地对账销号92.15万元,“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费34.16万元,环境监测能力提升85万元,环境监测耗材、仪器设备维修与检定等费用20万元,监测站大楼空气站移点和国控地下水监测井迁建30万元,“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30万元,移动源污染防治35万元,工作经费100万元。
2.立项依据
年度政府工作需要安排
3.实施主体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4.实施方案
按预算计划执行
5.实施周期
2022.01-2022.12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项目支出796.77万元,其中: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10万元,第三方技术服务费20万元,生态环境委托监测25万元,饮用水水源地隔离网修复等15万元,生态日宣传及生态环境满意度等宣传12.69万元,开展低碳(零碳)乡镇、村(社区)试点创建15万元,2022年度智慧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费用213.58万元,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37万元,龙潭水库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完善项目4.69万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自查、复核17.5万元,农用地对账销号92.15万元,“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费34.16万元,环境监测能力提升85万元,环境监测耗材、仪器设备维修与检定等费用20万元,监测站大楼空气站移点和国控地下水监测井迁建30万元,“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30万元,移动源污染防治35万元,工作经费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综合执法大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及衢州市开化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开化县生态事业发展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0.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89.49万元,下降30.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 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 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 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 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