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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2-24
发布单位: 县电大 有效性: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2-02-24 09:52 来源: 县电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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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化电大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情况

四、 2022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电大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电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电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电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电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电大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电大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电大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化电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一)经济学、法学、文学、自然科学学科等学历教育;

(二)相关专业培训;

(三)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电大2022年度预算汇编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本级

2


3


三、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编制10人、差额补助(适当补助)0人。

2.在职人员1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员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11人、差额补助在职人员0人。

3.退休人员:8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0人、行政退休人员1人,事业离休人员0人、事业退休人员7人、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0%)0人、精减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4. 劳务派遣人员4人、临时工2人(其中驾驶员1人)。

四、2022年主要工作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省、市电大考核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教育与服务两项功能,抓规范、稳规模、强内涵、创特色、重宣传,推动开化电大高质量发展。

1.抓实2022年招生工作。参照近三年同期招生的情况,结合浙江开放大学考核的要求,确定2022年开化电大招生目标,做到早打算,早落实。

2.加强产学研相关活动。2022年计划组织党员学生代表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外地党史学习教育和乡村振兴做法,学以致用。积极给兄弟电大提供来开化的研学路径,加强交流合作,增加开化的人气集聚工作。

3. 常态化推进“第三年龄学堂”工作。2022年进一步强化“第三年龄学堂”注册工作,力争新增老年学员占老年人口比例争取达到6%以上。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系统组织的老年教育活动,开展线上学习活动10次以上。

4. 持续高压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2022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第二年,我校将持之以恒开展创建,完成各项任务,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二)开展具体项目工作 

1.2022年高校农业种养专业免学费补助经费项目,根据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精神,2020秋-2021春学年高校农业种养技术专业学费按70元/学分免除注册学员的学费。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2022年电大基础资料表

2. 2022年电大收支预算总表

3. 2022年电大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 2022年电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 2022年电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2022年电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22年电大收入预算总表

8. 2022年电大支出预算总表

9. 2022年电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0. 2022年电大人员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电大人员支出预算表

12. 2022年电大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3. 2022年电大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4. 2022年电大项目支出预算表

15. 2022年电大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16. 2022年电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 2022年电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

18. 2022年电大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电大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电大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2.21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88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52.21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2万元等。

二、关于电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电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2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3.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285.43万元,占8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6万元,占8.36%,住房保障支出37.32万元,占10.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65.4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秋-2021春学年高校农业种养技术专业学生数比上学年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9.4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37.3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提高、购房补贴提高以及人员增加。

三、 关于电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电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2022年高校农业种养专业免学费补助经费项目,根据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精神,2020秋-2021春学年高校农业种养技术专业学费按70元/学分免除注册学员的学费20万元。

四、关于电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电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没安排公务接待费,和往年一样在其他收入资金中列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关于电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电大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电大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包括财政收入及其他收入)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电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电大2022年收支总预算852.21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收、支各减少32.06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2021年电大上坡挡墙出现危险状况,维修工程开支有50多万,2022年一般情况没有此类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21万元,专户资金5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8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等37.32万元。

七、关于电大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电大2022年收入预算852.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 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21万元,占41.33%;专户资金500万元,占58.67%;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电大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电大2022年支出预算852.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 78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9.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2.5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2022年高校农业种养专业免学费补助经费项目

2.立项依据

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

3.实施主体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

4.实施方案

根据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精神,2020秋-2021春学年高校农业种养技术专业学费按70元/学分免除注册学员185人2857学分的学费,共计199990元,财政拨款20万元。

5.实施周期

常年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资金安排为财政拨款,省财政厅下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根据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精神,2020秋-2021春学年高校农业种养技术专业学费按70元/学分免除注册学员的学费。

指标:按时完成注册人数185人,注册学分2857学分并免除注册学员的学费,取得促进开化县农业种养技术发展的社会效益,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

2022年开化电大本级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6万元,增加17.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电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4.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表格(电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