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3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1-30 15:24 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市场监管局:

张栋委员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化五洲建材市场持续健康运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相关建议》提案(第33号),已由县政府转交我单位协办。接到建议后,我单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业委会成立流程:

1.提出申请

业主5人以上联名向小区(大厦)所在的社区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成立筹备小组

社区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社区;社区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公示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开化县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申请登记表;

(二)社区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五)《管理规约》;

(六)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县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县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及社区备案。

二、物业公司收费公示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的透明度,方便各类监督主体直观量化地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我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1.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所提供物业服务项目的显著位置设置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公开栏,公示公开栏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内容、联系方式、公共设施使用情况以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六个方面,必须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

2.加大行业督查、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公示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的物业服务企业,现场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并在行业进行通报,扣除行业信用计分。

对上述办理情况的意见,请领衔委员登录开化县政协提案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打分反馈。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