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5253/2022-1143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29 | |
发布单位: | 气象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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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城乡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河流水文
4、气候气象
5、自然资源
第二节 社会经济情况
1、历史沿革
2、行政区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节 城乡建设与规划
1、城市性质
2、城市职能
3、发展目标
4、城市规模
5、城市发展方向
6、城市结构
第二章 台站现状
第一节 台站基本情况
第二节 台站用地现状
第三节 台站气象探测环境现状
第三章 规划原则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三节 规划依据
第四章 规划内容
第一节 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二节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范围
开化国家气象观测二级站各方位限高标准
第三节 台站气象探测环境评估
第四节 气象探测环境改善、整改建议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气象、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的职责
1、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
2、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行政协调机制:
3、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4、对现有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探测场地,应当予以改善或者重建。
第二节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行政管理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审批
第三节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章 城乡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开化县位于浙江省西部边界(东经118°01′15"~118°37′50",北纬28°54′30"~29°29′29"之间),东北连淳安县,西南与江西的婺源县、德兴县和玉山县毗邻,北与安徽省休宁县交界,东南接常山县。205国道贯穿南北,南连杭金衢高速公路,北通黄山市。17省道由华埠镇向西进入江西省。
2、地形地貌
开化县属中低山地区,总面积2236平方公里,其中坡度大于25度的低山和中山占土地面积的62%,坡度在6~25度之间的高丘和低丘占27%,坡度小于6度的平原和缓丘仅占11%。土地利用以林业用地为主,耕地比重较低,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
开化县地势自西北略向东南倾斜,白际山、千里岗、怀玉山3条山脉纵贯全境。千米以上山峰有46座,最高峰白石尖海拔1453.7米。
3、河流水文
开化县境内水资源十分丰富,境内共有大小河流数十条,主要河流有马金、池准、龙山、蚂蟥四溪,属钱塘江水系;苏庄溪属长江水系。2004年人均占有水资源量8293立方米,大大高于全省和全国的人均水平。丰富的水资源和水能资源为开化县的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提供了良好条件。此外,由于本县处于钱塘江源头地区,水质较好,有条件开发山泉水、矿泉水等优质水资源。
4、气候气象
开化县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16.3℃,全年以一月份为最冷,平均气温为4.7℃,夏季全县普遍高温,七月份平均气温27.4℃。全年平均日照时数约为1634.5小时,无霜期长约250天左右。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降水四至六月为最多,以春雨、梅雨为主。洪水期在五至六月,七月下旬到九月中旬是伏旱、秋旱期,气温较高,降水量少。县境内地形复杂,气候垂直分布明显,气候类型多样,不同地形的小气候资源丰富。
5、自然资源
开化县是国家九大生态良好地区之一,也是浙江省母亲河钱塘江的发源地,是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在国家生态保护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开化境内植被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浙皖山区青冈、苦槠林植被区,植物区系丰富,具有南北交汇过渡带的特色。
开化境内非金属矿产储量丰富,现已探明或初步探明的非金属矿产有石灰石、硅石、石煤等13种。能形成工业开发规模或具有区际优势的主要是石煤、硅石等,其中石煤储藏量约占全省的一半。
第二节 社会经济情况
1、历史沿革
开化历史悠久,自宋乾德四年(966年)分常山西境七乡置开化场(公元981年升开化场为开化县)至今已有1040年历史了。开化置县后,县署一直在今地。
解放前开化交通闭塞,经济文化都很落后,为数不多的工商业主要集中在华埠、开阳(现城关)、马金三镇。。
解放以后,开化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194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798万元,人均70元,1999年分别达到173076万元和5115元,50年间分别增长了128倍和43倍,年均递增10.2%和7.8%。
2、行政区划
开化县2005年末户籍总人口为34.5万人,常住人口约27.26万人,现辖城关、华埠、马金、村头、池淮、桐村、杨林、苏庄、齐溪9个镇,林山、音坑、中村、长虹、张湾、何田、塘坞、大溪边、金村9个乡,有8个居民委员会和449个村委会,1328个自然村。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开化县“十五”期间经济发展速度加快,200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9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292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3.0%和12.3%;地方财政收入1.48亿元,年均增长2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17.5亿元,年均增长35.1%;外贸出口总额3148万美元,年均增长36.8%;旅游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高达4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4338元,年均增长8.6%。但开化县仍是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后进县,2004年全县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全省平均水平23942元的35.7%,为衢州市人均水平的75.1%,为全国人均水平的81.0%,产业结构也是后进地区。
第三节 城乡建设与规划
1、城市性质
开化县城的性质为: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浙皖赣三省交界山水园林城市。
2、城市职能
建设全国硅材料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基地、长三角重要的生态旅游休闲服务基地。
3、发展目标
规划近期至2010年基本建成国家级生态县;2015年建成高标准的生态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远期到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4、城市规模
现状人口规模——2005年末为6.58万人;近期2010年为9.3万人;远期2020年为14万人;远景环境合理容量为16万人。
现状用地规模——2005年为660.2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0.3平方米;近期(2010年)1000.4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7.6平方米;远期(2020年)1504.2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7.4平方米。
5、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用地发展以城华对接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建设新区带动老城区改造为策略,概括为“中兴南拓北优”。“中兴”是指中部工业园区作为新城要重点兴建;“南拓”是指南部的华埠镇区要积极拓展城市用地;“北优”是指北部城关老城区的用地要更新改造优化。
6、城市结构
规划开化城市将形成“一轴三片”的带形组团式布局结构。
“一轴”即沿马金溪复合生态型城市发展轴,兼有综合生活居住和产业发展功能,也是城市自然和人文景观主轴线。
“三片”即城关、工业园区和华埠三个组团。城关组团发展成为三产繁荣的核心区、旅游服务中心,是提供综合服务功能的城市主中心所在地,规划人口规模7.0万人,用地规模606.68公顷。工业园区组团以工业发展为主,发展成为融合生活居住、职业教育、科技研发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型工业新城,规划人口规模2.5万人,用地规模422.88公顷。华埠组团发展成为工业基地和商贸物流新城,规划人口规模4.5万人,用地规模474.71公顷。
规划的三个组团沿马金溪呈南北向带形布置,在三个组团间规划设置了相应的自然生态绿楔,由此形成城区的带形组团式结构。
第二章 台站现状
第一节 台站基本情况
开化国家气象观测二级站成于1958年1月,原址为开化县星口乡洋畈村,1960年10月1日迁入现址。现承担的观测任务有常规地面气象观测、土壤水分观测、气象卫星通信等。已建有地面气象观测场、卫星通信地面站等气象探测及温、湿、风、降水、气压等自动气象探测系统及配套通信传输设备。根据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测得的气象观测资料参加省级、全国交换,资料上传国家气象中心,传输频次为每分钟一次。
全站现有在编职工8名,职工平均年龄40岁,其中工程师4人,助工2人。
气象站常规地面观测每天进行3次人工站定时观测和24次自动站定时观测,每天编发08、14、20时3次定时天气加密报,承担各类重要天气报。每月初制作自动站月报表,预审合格后上传省局。
第二节 台站用地现状
开化国家气象观测站现址地理位置为东经118°24′、北纬29°08′,位于开化县城关镇下营盘山7号,占地面积约11亩。观测场规格为20m×16m,拔海高度153.6米。
第三节 台站气象探测环境现状
台站位于开化县城关镇下营盘山“山顶”, 是周围片区的制高点,周边附近为茶园和林地。台站居高临下,东、西、南三面空阔,为城市建成区,北面附近为山体。其中正南面(90.0米远处)有一栋工商银行办公大楼、观测站东侧为开化气象局的两层老办公大楼。
台站四周土地使用情况:
方位 | 0~0.5km | 0.5~1km | 1~5km | 5~10km |
东( 45°~135°) | 居民区 | 居民区 | 山区 | 山区 |
南(135°~225°) | 居民区 | 居民区 | 居民区 | 山区 |
西(225°~315°) | 居民区 | 居民区 | 山区 | 山区 |
北(315°~ 45°) | 山区 | 山区 | 山区 | 山区 |
障碍物遮蔽图:
第三章 规划原则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气象探测资料是研究天气和气候变化规律,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的基本依据。
为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就要保证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而为了确保这“四性”,必须有一个长期稳定、符合技术要求的探测环境。
第二节 规划原则
1、城乡规划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统一,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规范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第三节 规划依据
国家、省、市有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城乡总体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九届人大通过 ,1999年10月31日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浙江省气象条例》(2007年11月2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2004年8月9日,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6、《开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
第四章 规划内容
第一节 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目标:制定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法定依据,形成有法可依、依法管理、违法必究的良性机制。
主要任务:对气象探测环境所面临的问题加以分析,提出对策。确立气象探测环境改善、整治方案;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政策和路线;确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和标准;确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
第二节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范围
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周围的建筑物、作物、树木等障碍物和其他对气象探测有影响的各种源体,与气象观测场围栏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四周应当开阔,保持气流通畅。
开化国家气象观测二级站探测环境保护技术规定:
观测场围栏(外缘)与四周孤立障碍物的距离≥障碍物高度的3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18.44°,与成排障碍物距离≥障碍物高度的8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7.13°;与铁路路基距离>200米,与公路路基距离>30米,与大型水体距离>50米; 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观测场四周不得有致使气象要素发生异常变化的干扰源。在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的高度角≤5°。参见保护控制图。其他相关保护规定,见《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开化国家气象观测二级站各方位限高标准
方位 | 观测场平面与障碍物最高点 的相对高度与二者水平距离的关系(单位:米) | 最高仰角 | 备注 |
297°~<63° | 相对高度=水平距离×0.125 | 7.13° | |
63°~<117° | 相对高度=水平距离×0.087 | 5° | 日出方位 |
117°~<243° | 相对高度=水平距离×0.125 | 7.13° | |
243°~<297° | 相对高度=水平距离×0.087 | 5° | 日落方位 |
开化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划定见附图4。
第三节 台站气象探测环境评估
开化国家气象观测站现址地理位置为东经118º24′、北纬29º08′,位于开化县城关镇下营盘山山顶、居高临下,附近周边为茶园和林地。台站四周空阔,东、西、南三面为城市建成区,北面附近为山体,除正南面(90.0米远处)有一栋工商银行办公大楼、观测站东侧有开化气象局的两层老办公楼超出控制限高外,无其它超高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气象探测环境探测环境良好。
第四节 气象探测环境改善、整改建议
科学执行开化县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开化国家气象观测站现址周边城市建成区的开发建设,划定的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其高度不得超过控制限高,站址附近从严限制建设建筑物和各类构筑物。
逐步整改、完善开化国家气象观测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办公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拆除东侧的两层老办公楼。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气象、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的职责
1、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
2、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行政协调机制:
(1) 全国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标准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集镇规划;
3、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1) 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2) 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3)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全民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对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对现有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探测场地,应当予以改善或者重建。
第二节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行政管理
1、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1) 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
(2)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设置超过规定高度的建(构)筑物;
(3)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开挖水体、焚烧、放牧等行为;
(4)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超过规定高度的作物、树木;
(5) 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6) 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
(7) 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审批
(1)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应当依法征得气象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开化县的实际,营盘山及附近山体内的新建建筑、营盘山外500米内的新建建筑,在建设工程许可前应当依法取得气象主管部门同意。
(2)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3) 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有关部门不得审批。
第三节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1、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的;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的;
(3)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
2、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的;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
(3)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的;
(4)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3、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附则
规划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气象探测:是指利用科技手段对大气和近地层的大气物理过程、现象及其化学性质等进行的系统观察和测量。
(二)气象探测设施:是指用于各类气象探测的场地、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三)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附表1
气象观测场围栏与周围障碍物边缘和各种影响源体边缘之间距离的保护标准
站类 项目 名称 | 国家基准 气候站 | 国家基本 气象站 | 国家一般 气象站 | 太阳辐射 和日照等 | |
与障碍物距离 | 成 排 | ≥障碍物高度的10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5.71° | ≥障碍物高度的10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5.71° | ≥障碍物高度的8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7.13° | 在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的高度角≤5°; 四周障碍物不得遮挡仪器感应面 |
孤 立 | ≥障碍物高度的10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5.71° | ≥障碍物高度的8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7.13° | ≥障碍物高度的3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18.44° | ||
与铁路路 基距离 | >200米 | >200米 | >200米 | ||
与公路路 基距离 | >30米 | >30米 | >30米 | ||
与大型水 体距离 | >100米 | >100米 | >50米 | ||
与作物、 树木距离 | 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 | ||||
对气象探测有影响的各种源体,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必须大于500米 | |||||
生态气象监测站(含农业气象站)、酸雨监测站参照执行 |
“障碍物”是指建筑、作物、树木等影响观测场气流通畅或探测资料代表性、准确性的物体。
“孤立”障碍物是指在观测场围栏距障碍物最近点,向障碍物方向看去,与邻近物体的横向距离≥30米的单个物体在水平方向的最大遮挡角度≤22.5度的障碍物。
“成排”障碍物是指在观测场围栏距障碍物最近点,向障碍物方向看去,单个物体或两个单个物体的横向距离≤30米的集合物体在水平方向的最大遮挡角度>22.5度的障碍物。
“障碍物高度的倍数”是指观测场围栏距障碍物最近点的距离与障碍物最高点超出观测场地面的高度的比值。
“大型水体距离”是指水库、湖泊、河海等水体的历史最高水位距观测场围栏的水平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