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24/2022-12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开政通〔2022〕2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28 |
发布单位: |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HKHD00-2022-0002 |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时间:2022-10-28 17:01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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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相关活动管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经开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本县行政区域全域范围内实行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经营、燃放的范围
开化县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止经营、燃放的时间
自2022年12月 1日起实施。
三、有关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110、0570-6025600。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 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