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24/2022-12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政通〔2022〕2号 公开日期: 2022-10-28
发布单位: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登记号: HKHD00-2022-0002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时间:2022-10-28 17:01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相关活动管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经开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本县行政区域全域范围内实行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经营、燃放的范围

开化县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止经营、燃放的时间

自2022年12月 1日起实施。

三、有关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110、0570-6025600。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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