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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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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财政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01-17 10:27 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2021年,开化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重点,加强财政法规基础建设,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财政执法监督。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明确法制审核人员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制定《开化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开化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配备了2台执法记录仪,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积极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新出台的财政政策等,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强化财政干部依法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

三、行政执法情况

(一)财政监督检查情况

1.对供销系统进行专项检查。2021于3月1日至3月12日,重点检查了供销系统2016年至2020年 “三公”经费支出、财务制度等执行情况,并作出2个处理决定书。

2.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2021年4月开始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抽取县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10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出差补贴、加班夜餐费补助等财政财务制度,并作出10个处理决定书。

3.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根据市财政局6月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及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开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于9月初开展中央财政移支付资金县级重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

4.2019、2020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预决算公开检查要求,5月17-28日完成了2019年度政府预决算、2020年度政府预决算和2019年度118个部门预决算、2020年度119个部门预决算的信息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的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和公开方式等内容。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项检查。根据《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衢财监督〔2020〕7号)文件要求,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取10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其中县市场监管局等三个单位在市级层面进行了交叉检查。

6.对2017-2019年度扶贫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浙财监督〔2021〕9号)工作要求,在县局自查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于10月11-13日对我县2017-2019年度扶贫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进行专项督导,进一步巩固扶贫金专项检查成果,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行政许可情况

2021年我局即时受理了衢州企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企来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优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化英枝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申请会计代理记账资格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了准予许可的决定。2021年我局办理会计记账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情况

2021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执法行为,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开化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开化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统计报表等.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