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31350009X5/2022-878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10
发布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开化县扬尘处置协同机制
时间:2022-01-10 15:50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建立健全我县城区扬尘处置协同机制,切实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减少我县城区工地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处置协同机制。

一、办事须知

1.县级责任部门办公地址及业务负责人:


涉及县级

部门

办公地址

分管领导

业务科室

业务联系人

牵头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

江向东

城管管理科

余志强

协同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开化县芹北路8号

陆风民

监测站

林桦

袁肖峰

生态环境执法队

余亮

交通运输局

开化县芹南路13-1

童健

综合协调科

舒立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凤凰中路55号

方勇军

建筑业管理中心

钟霖

公安局(交警大队)

开化县灵山路51号

郑求堂

交警大队

相建平

资源规划局

芹北路1号

廖伟俊

地质矿产管理科

江雄德

二、职责分工

(一)牵头部门

明确“扬尘处置一件事”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偷倒城市建筑垃圾、未进行密闭覆盖或密闭覆盖不严造成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监测工作,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负责查处煤炭、煤矸石、煤渣等物料堆场扬尘污染。

3.交通运输局:负责所管辖205国道及县乡道路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查处超限车辆和车辆抛撒滴漏污染公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建系统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5.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依法查处运输车辆无牌上路、非法拼装、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6. 资源规划局:负责砂石场所、农田整治项目的扬尘综合治理。

7.水利局:负责河道整治项目的扬尘综合治理。

8.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及日常巡查工作。

三、具体流程

1.因巡查发现、群众举报、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扬尘污染违法违规问题,由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受理后,交办乡镇(办事处)大执法模块负责人处置。

2.乡镇(办事处)大执法模块负责人组织执法办公室、资规所、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司法所等力量,必要时联合交通运输执法中队和交警中队,半个小时之内乡镇执法力量到达现场,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能处理的,将办结情况反馈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并接受考核评价,同时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把办结情况反馈信息来源并接受评价;无法处置的,将有关扬尘污染情况报告大执法模块负责人和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

3.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经分析研究确定扬尘污染问题乡镇(办事处)无法独立处置的,通过县大联动中心将扬尘污染问题交办给牵头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信息并分析研判,根据扬尘污染违建违规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按不同场景(在建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煤炭、煤矸石、煤渣、砂场等物料堆场扬尘)发起协同处置指令,相关协同部门必须在1个小时之内到达污染现场,并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现场处置或立案查处,属地乡镇(办事处)大执法模块配合执法。

5.联合执法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处置或立案查处结果通过县大联动中心反馈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并接受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评价,县大联动中心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结果进行考核并留痕。

6.乡镇(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把办结情况反馈扬尘污染问题信息来源并接受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