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381H/2021-986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8-30 | |
发布单位: | 司法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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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3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3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3-2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9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10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1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13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3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3-21 )
四、名词解释................................................................................................................................(21-26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开化、法治开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领导管理县法学会。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0.拟订全县法律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基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教育工作。
12.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3.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
1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
1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单位无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含司法局合署办公)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355.75万元,支出总计4,355.7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951.2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时间安排变化、编外人员工资及网格员工资增加、雪亮工程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05.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05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70.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3.84万元,占收入合计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3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6.79万元,占38.91%;项目支出2,648.07万元,占61.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52.06万元,支出总计4,052.06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873.62万元,增长27.5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时间安排变化、编外人员工资及网格员工资增加、雪亮工程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83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5%,主要原因是预发考核奖追加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9.1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时间安排变化、编外人员工资及网格员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2.41万元,占42.4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653.95万元,占50.4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4万元,占3.86%;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8.06万元,占3.2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64.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主要原因是预发考核奖追加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委政法委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时间安排变化、财政给予公用经费奖励。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2%,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时间安排变化。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途追加副书记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编外人员工资。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途下达省补指标及上年结余转入。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资金结转下年。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途下达省补指标项目功能分类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5.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按实际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0.11万元,支出决算为3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按实际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86万元,支出决算为5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43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按实际结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房补贴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6.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78%。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4.53万元,增长68.92%。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70.91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1.09万元,支出决算为77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主要原因是经费按实际结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1.09万元,支出决算为77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按实际结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89.8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占19.49%,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2.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项目资金中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占80.51%,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37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结算公车运行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8万元,支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结算公车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同级部门交流及招商引资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43团组,累计1,51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同级部门交流及招商引资等支出。接待143团组,1,51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途追加公用经费奖励;比2019年度减少13.13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委政法委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182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雪亮工程项目经费、重点部门应急防控综合治理项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70.9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法律援助”、“社会维稳经费”等2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0.91万元。其中,对“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网格员误工补贴及其他费用支出”等2个项目分别委托委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均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好”或“较好”,项目支出均纳入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通过绩效目标管理,保重点、保运转,多办事少花钱,有效地促进了内部控制管理、优化了资金使用。我县平安建设考核全市领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开化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开化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在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及时到位,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行;四是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县委政法委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法律援助及雪亮工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7件;二是解答法律咨询1211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还存在较大缺口;二是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较长存在去年案件挤占今年经费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更大的资金补助力度;二是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给予补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参考表式) | |||||||||||||||
(2020年度) 单位盖章: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经费 | ||||||||||||||
主管部门 | 开化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开化县司法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6 | 46 | 46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6 | 46 | 46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的法律服务,使得公民不论条件的好坏,社会地位的高低,都能平等的获得法律服务,平等的进入诉讼程序,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彰显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权的保障。 | 共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7件,解答法律咨询1211件,使得公民不论条件的好坏,社会地位的高低,都能平等的获得法律服务,平等的进入诉讼程序,实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权的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因中期调整原因需变更年度指标值的,请于本栏说明 | 实际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40分 | 数量 指标 | 指标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500件 | 597件 | 8 | 8 | |||||||||
指标2:解答法律咨询 | 1100次 | 1211件 | 8 | 8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满意度 | 98%以上 | 98% | 5 | 5 | ||||||||||
指标2:解答评价 | 98%以上 | 98% | 5 | 5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及时办理 | 当天 | 当天 | 5 | 5 | ||||||||||
指标2:及时接受 | 当场 | 当场 | 4 | 4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 40万元 | 40万元 | 10 | 10 | ||||||||||
指标2:值班补贴 | 6万元 | 6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为受援人减轻经济负担 | 4 | 4 | |||||||||||
指标2: | 4 | 4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 | 4 | 4 | ||||||||||||
指标2: | 4 | 4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保障当事人权益 | 4 | 4 | ||||||||||||
指标2: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援人满意度 | 98%以上 | 98% | 5 | 5 | |||||||||
指标2: | |||||||||||||||
预算执行率(20分) | 20 | 2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良□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评价组成员: | |||||||||||||||
姓名 | 单位/职务 | 单位 | 签字 | ||||||||||||
余志仁 | 副局长 | 开化县司法局 | |||||||||||||
詹琳琳 | 法管科副科长 | 开化县司法局 | |||||||||||||
项李家 | 法管科科员 | 开化县司法局 | |||||||||||||
注:部分项目支出因财力限制延缓至2021年支付的,全年资金执行数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
雪亮工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1.09万元,执行数为68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应用;二是提供高质量的视频大数据支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建设中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参考表式) | ||||||||||||||
( 2020年度) 单位盖章: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雪亮工程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开化县委政法委 | 实施单位 | 开化县委政法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681.09 | 681.09 | 681.09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81.09 | 681.09 | 681.09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雪亮工程建设是实现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平安开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成为"智慧开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服务群众、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 雪亮工程建设是实现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平安开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成为"智慧开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服务群众、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因中期调整原因需变更年度指标值的,请于本栏说明 | 实际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40分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全市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应用 | 10 | 10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提供高质量的视频大数据支撑 | 15 | 15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工作 | 15 | 15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在社会治安管理、违法事件处置、群众满意度提高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价值。 | 30 | 27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 10 | 8 | |||||||||
预算执行率(20分) | 20 | 20 | ||||||||||||
总分 | 100 | 95 | ||||||||||||
自评结论 | 优√ 良□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评价组成员: | ||||||||||||||
姓名 | 单位/职务 | 单位 | 签字 | |||||||||||
周平 | 副书记 | 县委政法委 | ||||||||||||
邹卫义 | 基层治理指导科科长 | 县委政法委 | ||||||||||||
注:部分项目支出因财力限制延缓至2021年支付的,全年资金执行数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网格员误工补贴及其他费用基本指标得分为100分、业务指标得分为100分、财务指标得分为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结论为好。(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执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执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 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2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3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3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