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送上县资规局起草的《关于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意见征求稿)》,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须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8月6日前反馈至县司法局,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发送到余燕邮箱,没有意见的也请通过公文交换系统以电子版形式告知,也欢迎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
开化县司法局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余燕,电话:0570-6521520,邮箱:492869931@qq.com,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滨北路8号。
关于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
(意见征求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就规范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房改房
1.经房改(住房保障)部门批准的房改房与集资房。
2.经原县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为解决本单位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并经批准使用国有土地集资建造和联建的住房。
(二)划拨土地上的公寓房、自建房、商业用房
1.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开发建造的住宅性质的公寓房。
2.非参照宅基地管理的国有划拨土地的自建房。
3.本意见出台之前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建造的商业用房。
(三)经济适用房
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四)拆迁安置房。
1.房屋拆迁(征收)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建设的公寓安置房。
2.本意见出台之前,已签订安置协议的商业用房。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确定
本意见出台前,若同一宗地上(或同一建筑内)已有住宅性质的公寓房(包括房改房、划拨土地上的公寓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的公寓房)未办理过划拨补办出让的。则应以第一次划拨补办所确定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作为该宗地(或该建筑)此后办理划拨补办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截止日。
本意见出台前,若同一宗地上(或同一建筑内)已有住宅性质的公寓房(包括房改房、划拨土地上的公寓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的公寓房)办理过划拨补办出让的,则应以最后一次划拨补办出让所确定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作为该宗地(或该建筑)此后办理划拨补办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截止日。
划拨土地上的住宅性质自建房补办出让年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70年。
划拨土地上的商业用房以及拆迁安置中的商业用房补办出让年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40年。
三、划拨补办出让的缴费标准
(一)房改房
房屋产权人要求补办出让或者上市交易,应当由房屋产权人按照政府公布实施的开化县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乘以土地使用权证中的土地面积乘以年期修正系数补缴土地出让金。如已预缴土地出让金,可凭借缴费单据从需补缴金额中扣除。
(二)划拨土地上的公寓房、自建房、商业用房
1.划拨土地上住宅性质的公寓房
划拨土地上的公寓房的房屋产权人要求补办出让或者上市交易,应当由房屋产权人按照政府核定的楼面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年期修正系数补缴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按照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核定。核定价由县资源规划局委托评估,县政府集体决策后公布,之后每两年更新一次。)
2.划拨土地上的自建房
划拨土地上的自建房的房屋产权人要求补办出让或者发生房产交易,应当由房屋产权人按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
3.划拨土地上的商业用房
本意见实施前已划拨的商业用房的房屋产权人要求补办出让或者发生交易,应当由房屋产权人按照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后,可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取得完全产权。(花山坪小区补缴出让金单位楼面价2200元/平方米;东城锦苑补缴出让金单位楼面价2600元/平方米;凤翔苑补缴出让金单位楼面价1200元/平方米。)
需补缴出让金=单位楼面价*产权证建筑面积*年期修正系数。
(四)拆迁安置房
1.房屋拆迁(征收)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建设的公寓安置房
经依法批准的划拨土地上建造的拆迁安置公寓房需要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已签订安置协议的商业用房
本意见实施之前已签订安置协议中明确需要商业用房安置的,由建设单位申请,经原征收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同意永久改变用途。按照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补缴出让金。
四、其他
本意见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条文,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1:年期修正系数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1:年期修正系数
年期修正系数的参考标准
出让 年期 | 70~66 | 65~61 | 60~56 | 55~51 | 50~46 | 45~41 | 40~36 | 35~31 | 30~26 | 25~21 | 20以下 |
修正 系数 | 1.00 | 0.95 | 0.90 | 0.85 | 0.80 | 0.75 | 0.70 | 0.65 | 0.60 | 0.55 | 0.50 |
附件2:开化县房改房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表
开化县房改房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 级别 | 补交标准 | 区域 | 级别 | 补交标准 |
中心城区 | Ⅰ级 | 788 | 杨林镇 | Ⅰ级 | 124 |
Ⅱ级 | 541 | Ⅱ级 | 92 | ||
Ⅲ级 | 420 | 桐村镇 | Ⅰ级 | 116 | |
Ⅳ级 | 299 | Ⅱ级 | 92 | ||
Ⅴ级 | 230 | 苏庄镇 | Ⅰ级 | 116 | |
Ⅵ级 | 164 | Ⅱ级 | 92 | ||
Ⅶ级 | 126 | 齐溪镇 | Ⅰ级 | 116 | |
马金镇 | Ⅰ级 | 212 | Ⅱ级 | 92 | |
Ⅱ级 | 154 | 中村乡 | Ⅰ级 | 100 | |
Ⅲ级 | 116 | Ⅱ级 | 88 | ||
Ⅳ级 | 96 | 何田乡 | Ⅰ级 | 96 | |
池淮镇 | Ⅰ级 | 186 | Ⅱ级 | 88 | |
Ⅱ级 | 127 | 长虹乡 | Ⅰ级 | 96 | |
Ⅲ级 | 96 | Ⅱ级 | 88 | ||
村头镇 | Ⅰ级 | 124 | 林山乡 | Ⅰ级 | 96 |
Ⅱ级 | 92 | Ⅱ级 | 88 | ||
音坑乡 | Ⅰ级 | 124 | 大溪边乡 | Ⅰ级 | 96 |
Ⅱ级 | 92 | Ⅱ级 | 88 | ||
备注 | 1.土地级别范围:分别参见2016年基准地价图; 2.应用方法:房改房上市具体宗地补交出让金额,应以本标准为基础,乘以具体宗地土地使用权证中的分摊土地面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