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31350009X5/2021-1091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28
发布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4-15 14:19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机关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开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机关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行政执法、建议提案、收费项目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江滨南路5号)索取机关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地址为: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kaihua.gov.cn),指定地点为: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滨南路5号,联系电话:0570-6011750。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本机关的信息,应填写《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下载。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jsessionid=D512226E412F96B541C58C3886DEE9A5?deptid=330824ZF270000&deptname=%25E5%258E%25BF%25E7%25BB%25BC%25E5%2590%2588%25E6%2589%25A7%25E6%25B3%2595%25E5%25B1%2580&city=%25E8%25A1%25A2%25E5%25B7%259E%25E5%25B8%2582-%25E5%25BC%2580%25E5%258C%2596%25E5%258E%25BF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联系地址:开化县城关镇江滨南路5号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政编码:324300;

电子邮箱:khzfj123@163.com

联系电话:0570—6011750;

   3、当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受理地址:开化县城关镇江滨南路5号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14:00~17:00(冬令)

联系电话:0570—6011750。

(二)申请的提出及时间确定。

1.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编号和密码在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平台查询受理情况。

2.申请人通过信函和现场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书面《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受理程序。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内容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将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将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本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根据国务院核定的价格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开化县监察局举报。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6014695,传真号码:0570-6014162,通信地址:开化县城关镇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

开化县监察局联系电话:0570-6014641、0570-6023110,传真号码:0570-6013863,通信地址:开化县城关镇解放街54号,邮政编码:3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