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浙江省开化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1-12-20 17:10 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2021年11月16 日,开化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浙江省开化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开政公〔2021〕39号)。为方便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

2021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28日24时。

二、签约地点

马金镇高岭村集中签约点:高岭村村委会办公楼。

马金镇岩潭村集中签约点:岩潭村村委会办公楼。

齐溪镇岭里村集中签约点: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齐溪办事处、岭里村后溪自然村姜家祠堂。

三、签约所需相关材料

(一)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材料等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被征收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继承的房屋须提供相关有效法律证明文件。

(三)被征收人不能前来签订协议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二)项规定的所需相关材料。

(四)其他与签约相关的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工作。

(二)参加协议签约人员在2021年12月30日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者其他任何疑似情况不能参加签约的,应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签约。

特此公告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