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960946021/2021-1036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17
发布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有效性: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17 10:41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1〕1号)、《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衢市监信〔2021〕2号)要求,县局梳理编制了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流程、常态化、智能化总体目标,确保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跨部门监管率不低于20%,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发现问题100%处置,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不低于90%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省局、衢州市局统一组织的各项随机抽查任务;    

(二)完成本局制定、组织的各项随机抽查任务;

(三)完成部门联合的各项双随机抽查任务。   

三、检查内容    

检查活动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执行,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合并实施,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每户企业的具体检查内容为“X+8”模式,即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管,以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场所及存续状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等8个事项确定为通用检查事项,其它检查内容根据清单事项对应计划分类要求由各责任科室明确。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信用监管科负责牵头协调、督促落实全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涉及抽查事项的科室负责本业务条线相关抽查任务的组织实施。现场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合并实施检查,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工作。

(二)提升效能。双随机抽查计划制定实施要做好内部协调,避免多头布置,重复检查。要将具备合并执行条件的抽查任务尽可能一并组织实施,实现“一次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总结经验。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掌握面上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形成年度监管报告,并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信用监管科。

附件: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