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并发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单》,由浙江省开化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依法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一、协商选定
本通告发布后,直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的10日内(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6日),由全体被征收人自行协商,自愿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将协商一致的选定结果交到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马金办事处(高岭)综合协调组。所有被征收人均参与选择并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定成功。
二、投票确定
如果全部被征收人未共同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但回收有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单》数量超过被征收人总数半数以上,并且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半数以上共同选择了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则为多数选定成功。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投票选定方式: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采用投票选定方式进行的,由被征收人以户为单位(一户一票)投票选定。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投票事项: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7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止。
2.投票方式:入户投票。相关工作人员将携带流动票箱上门供被征收人投票。
定点投票。被征收人可在投票时间内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单》投至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马金办事处(高岭)大会议室票箱内。
3.计票地点: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马金办事处(高岭)大会议室。
如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异议或建议的,需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单》投票期间内书面提交征收工作指挥部。
三、随机确定
若不能协商选定或投票确定的,本局将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9时,在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马金办事处(高岭)大会议室,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自愿参与现场监督。
本局将邀请浙江省开化县公证处全程参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工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本局将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附件:1.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称、资质等级及主要业绩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单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6日